黑龙江向矿业权“圈”“占”者亮剑

20.06.2014  14:53

 

 

日前,黑龙江省陆昊省长做出重要指示,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总牵头,对全省矿业权进行全面普查清理。省国土厅迅速行动,下发《全省“圈而不探”探矿权“占而不采”采矿权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圈而不探”探矿权、“占有而不采”采矿权清理工作,向矿业权“”“”者亮剑。

此次将本着系统梳理、摸清底数、分类清理、专人负责、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的原则,重点对非因市场因素和政策性影响等原因,长期“圈而不探”探矿权、“占而不采”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过期探矿权及市(地)、县(市)发证但已过期的乙类矿产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工作从2014年5月29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共分动员整理、处置整改、总结上报三个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以厅长高志杰为组长副厅长张财、执法监察局局长贾东力、总工程师吴迪为副组长的全省“圈而不探”探矿权、“占而不采”采矿权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运行。

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对于此次的清理工作,首先要提高认识,迅速启动。各市(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牵头抓总,尽职尽责,主动沟通,及时汇报,在积极推进上下功夫,在清理成果上求实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地)政府要安排工作经费,抽调精干力量,保证工作质量。其次是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市(地)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强力措施,全力清理推进,层层抓落实,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成果真实有效。对工作不到位或清理不力的,将停止该市(地)矿业权审批工作。第三是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市(地)要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三到位”。一是清理到位。工作中做到不缺贡,不降标准,不留死角;二是梳理到位,统一部署、集中清理、区别对侍 、分类处理;三是处置到位,要保质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务,摸清底数,拿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处置意见及建议。(孙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