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试运行良好

28.08.2014  10:27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厚(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近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维志抢劫一案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16日,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范军以诈骗罪提起公诉”,8月25日,随着省院、佳木斯市院、佳木斯市前进区院一条条案件案件信息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发布,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正式上线试运行。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正执法,加强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同时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8月中旬,黑龙江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方案》,明确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根据《方案》要求,公开的案件信息有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和辩护代理网上预约四大类。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可以向社会公众提供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包括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法律文书公开包括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书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可以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影响的案件相关信息。辩护代理网上预约可以实现律师网上预约和查询申请。案件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符合申请查询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赔偿请求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据了解,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试运行一周后,9月1日起,该项工作将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