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涉民生执行攻坚克难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部署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工作 崔婷 摄
齐齐哈尔中院执行法官向农户了解情况 郭晓云 摄
鸡冠法院涉案当事人履行相关手续领取执行款 刘成摄
嫩江法院执行法官到申请执行人家中送去执行款 于大军 摄
北国的春天来得总是略晚一些,但今年刚入四月,黑龙江就已花红柳绿,春意盎然。伴着春天的脚步,黑龙江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也提前告捷:各级法院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到4月20日,将1075件旧存涉民生执行积案全部执结,到位标的额6520余万元,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提前两个多月完成任务,有效破解了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为涉案群众送去了春天般的司法温暖。
借“东风”,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不动摇
“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迅速启动联动威慑机制,加大人力物力保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黑龙江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刚刚拉开序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就作出批示,对各级法院在活动中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提出要求。
继而,黑龙江高院多次向省委政法委做专项汇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对活动开展给予有力支持,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法院工作,确保活动任务顺利完成。省委政法委还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对人民法院在专项执行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在“两个加大”、“两个支持”上下功夫,即“加大协调力度,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置规避执行行为;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和审批发放机制,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指导并帮助执行部门配齐配强人员;支持人民法院协调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为深入推进专项执行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春节刚过,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余韵中,北安农垦法院来了4位客人,带着一面锦旗,口口声声说来给法院“拜年”。
他们是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代表86名工人兄弟感谢执行干警多方奔走为他们讨回工资。这86名工人是当地某企业的职工,因索要劳动报酬将企业告上法庭,案件胜诉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企业常年亏损,账户上已无剩余资金,企业主又下落不明,职工们一时难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心急如焚。已近年根,86名工人急需领取工资回家过年,而拍卖被执行人企业的固定资产周期较长,一时救不了工人们的急。
怎么办?为了让工人们过上一个安心年,北安农垦法院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当地党委政府,几经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主动提出,克服财政资金结余不足困难,由政府财政先行垫资给工人,让工人们安心地回家过个好年。政府与86名工人逐一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迅速足额发放了所有拖欠的工资,而政府垫付的资金及利息由法院继续拍卖被执行人企业固定资产后,依法优先受偿。法院协调,政府垫付,工人拿着工资回家过年,一时在当地传为佳话。
活动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立足本地实际,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法院最大限度地支持和保障,帮助法院救助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当事人,为确保专项活动任务得以圆满完成助力。
出重拳,坚持全方位打击不动摇
张某在施工作业时不慎触电死亡,法院判令侯某、钟某夫妻二人赔偿6.7万元,可二人仅给付2万元,就不再履行义务。侯某开车跑长途,钟某也借故东走西游,两人的女儿在外地上学,家里常常是空无一人。承办该案的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三番五次、起早贪黑到侯某家中,每次都扑个空。
今年腊月二十一,“小年”临近,执行人员天还没亮就再次来到侯某家,终于把侯某的妻子钟某堵在家中。事前,有邻居看到钟某带着一个黄澄澄的大金链子,应该价值1万多元。执行人员见到钟某,果然看到钟某身穿家居服,金链子明晃晃地缠在脖子上,便用执法记录仪将项链摄录下来。可钟某更换衣服后,金链子却“蒸发”了。
执行人员询问钟某项链情况,钟某一口咬定没有什么项链,面对执法记录仪上的录像,钟某才不得不承认确有金项链,价值1.5万元。鸡冠法院据此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果断拘留了钟某,次日,钟某亲属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剩余债务,案件执结。
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规避执行行为不心慈手软。黑龙江法院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反规避执行的各项措施,坚持快速、主动原则,重拳出击,依法惩治“老赖”,迅速执结了大批案件。
——给“老赖”曝光。各地法院按照最高法院规定,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曝光恶意逃废债务的当事人,并向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通报,依法对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今年以来,黑龙江高院通过“诚信龙江”网先后公布了300余件涉民生案件有关信息,坚持持续曝光,不履行完毕坚决不“下网”;178件193人次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些“老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迫于压力,自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自动履行率超过20%。
——对“老赖”严查死守。各地法院对转移、隐匿等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的被执行人,一追到底。被执行人孙某擅自将诉讼保全的肇事货车转移到外地营运,并私自到保险公司取走保险款共计16万,然后长期逃往外地躲避执行。为依法打击孙某规避执行的嚣张气焰,办理该案的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一方面开展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将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以车找人,蹲坑守候”等办法,终于在被执行人孙某隐匿地成功将其抓获。在法律的威摄下,被执行人孙某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交代了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转移的肇事车辆线索及时提供给法院,使得一起多年规避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限制高消费。全省法院将所有纳入这次专项活动中的案件,普遍采取了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出入高档酒店等高消费行为。对违犯限制的被执行人,罚款23人次,拘留56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2案2人次,限制出境5案5人次。
除了信用惩戒、制裁、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之外,全省各地法院还纷纷尝试一些新的举措。
——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哈尔滨、黑河、大庆、农垦等地法院,开设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对于涉民生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放款,通过“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等方式,努力缩短执行周期,确保民生案件又好又快地执结。
——变被动为主动。针对部分申请执行人因对法律认知不足而未能及时申请执行或提供财产线索,进而影响胜诉权益实现的案件,全省各地法院普遍坚持做到三个“主动”,即法院主动移送执行、法官主动进行法律指导、主动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大庆、牡丹江、鸡西、伊春等地法院通过向申请执行人公布执行法官个人手机号码等方式,积极建立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极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暖人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不动摇
申请人彭某和被申请人某林业公司因劳动保险纠纷经劳动裁决,确定由林业公司为申请人补缴三年的劳动保险等费用。其后,彭某依据仲裁裁决向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林业公司提出异议,认为该案不属仲裁裁决范围,法院经审查认定林业公司异议成立,决定终止执行该案。
法律上的执行程序虽然终结,但彭某一家的情况却一直让鸡冠法院领导和执行法官揪着心:彭某患脑血栓病,走路、说话都不利落,妻子是侏儒症,劳动能力受限,两口子都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捡废品以及亲友、政府救济生活,日子过得紧紧巴巴,连孩子上学的学费都常常没有着落。
院领导和执行法官找到林业公司,多次与林业公司协商,希望林业公司考虑彭某的实际困难,从扶贫济困的角度出发,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最终林业公司同意了法院的建议。可是,由于彭某多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在保险部门找不到其保险档案,无法为他办理缴费手续。执行法官又数十次到保险部门协调,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终于将彭某的保险手续办理完毕,林业公司为彭某缴纳了保险费用。缴费手续办完后,彭某和妻子双双来到法院,“扑通”一声跪到院领导和执行法官面前,哭泣着重复着一句话:“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这是黑龙江法院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的一幕,司法温暖伴随着涉民生案件执行,洒满黑土地。
为了给当事人送去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黑龙江法院积极创新,创设了多种人性化便民利民措施,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心理距离。
黑河等地法院充分发挥服务职能,立足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让申请执行人自行掌握时间,对执行到位的工人工资、工伤赔偿和赡养费、抚育费等案件的执行款随时领取;一些法院对于提供账户信息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由财务人员直接通过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避免其往来奔波;密山市、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等法院对于地处偏远、老弱病残、交通不便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实行送款上门,确保当事人第一时间足额领取。
用心办案,从中发现“正能量”,因势利导,既使案件顺利执结,又给当事人带来爱心和温暖,促一方和谐,黑龙江法院在这方面同样做出了努力。
夏某和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去年6月二人离婚。可是离婚后,夏某一直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桦南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夏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自动履行,但夏某均找各种理由进行推托,拒不执行。
通过与夏某和李某几次接触,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离婚后,均未另组家庭。有没有可能破镜重圆?执行法官抓紧时机与当事人谈心,走访当地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察觉到李某在情感上对夏某一直很依赖,夏某也对李某怀有愧疚感。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的劝导和开解,夏某终于道出心声,其之所以拒不执行,就是想让李某重新回家,和孩子一起好好过日子。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夏某请求李某忘记过去因家庭琐事产生的不愉快,再给其一次机会,与其复婚。就这样,经过执行法官前后十余次的劝解、沟通,李某和夏某最终冰释前嫌,重新走到一起。
历时四个多月,黑龙江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迎来尾声。可是,黑龙江法院却把活动终点作为下一步工作的起点,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进行了新一轮谋划。
“要总结整理出一套快速、便民、有效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使这类案件从此进入良性运行轨道。”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这样要求。目前,黑龙江高院正抓紧制定《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办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进入良性运行轨道”指日可待。可以预见,黑龙江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经过春的耕耘,必将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