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化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07.09.2018 15:31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新华社哈尔滨9月6日电(记者杨思琪)推行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扎根农村教育30年可破格评高级职称,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师范教育基地……黑龙江省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师德师风建设、深化综合改革、提高教师待遇四个方面,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黑龙江省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全力推行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和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同时,落实师德教育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教师失德查处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上,黑龙江省将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县域“中小学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坚持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对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按照高考改革和走班教学需要增加普通高中教师配备。
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黑龙江省提出对长期扎根农村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
此外,黑龙江省将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未来5年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师范教育基地,重点支持2至3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支持2至3所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建立职业技术师范类二级学院,提升教师队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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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1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