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个强化”推进高校毕业生

25.10.2016  14:04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黑龙江省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学生能力培养,强化就业市场拓展,保障大学生能就业会创业、就好业创成业。

  据了解,黑龙江省教育部门牵头省直多部门共同出台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并做好落实工作。不断优化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将集中派遣、改派、中专就业工作分别下放或移交。同时,抓好“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选调生”等招募工作,2016年基层就业项目已招聘高校毕业生3310人。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建立困难毕业生数据库,为8000多名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650余万元。黑龙江省还加大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力度,建立省直有关16个部门组成的全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全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信息管理平台”,成立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设立“高校创客周”,2016年新增2亿元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各高校将全年教学经费的2%作为创新创业工作经费。

  做好毕业生就业监测预警,引入第三方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健全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实行招生计划与就业状况挂钩。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学生能力培养,积极开展“送培训进校园”系列巡讲和“职业规划服务活动月”。连续7年举办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57所高校的6万余名学生参与,有力推进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普及和深入。大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教强省二期规划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指导各高校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编写出版了具有龙江特色、符合龙江创新创业规律的示范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导论》。全省高校普遍开设了创业基础课,85%的高校开设了创新创业必修课,覆盖学生10万余人。允许在校本科生休学创业,经高校评估学籍可保留8年,目前已有61所高校出台了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建立创新创业兼职导师库,现已入库943人,累计培训创新创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职教师3000人次。并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高校教学评估范围,列入高校本专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据介绍,黑龙江省还将就业渠道拓展作为重点工作。密切与省内外各行业协会、人才中心、人才中介机构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以省级常设市场为载体,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招聘活动,逐步形成了东北三省硕博人才、医疗卫生行业专场、东北高师等“品牌”招聘活动。不断巩固省内外19个毕业生就业基地,持续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协调高校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系列活动。合力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切实落实考研加分、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就业帮扶等系列优惠政策。(记者衣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