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时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时鹏远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杰为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钧为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于莎燕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免去:
周玉环的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