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岩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17.12.2016  14:34

  (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高岩请求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高岩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