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高岩请求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高岩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