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新政策

01.07.2014  13:06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林地补偿适用《黑龙江省政府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具体标准执行市(地)政府(行署)公布的区片地价;林木补偿标准由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制定。

  这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重要林业政策,对于把林地、耕地放在同等重要地位,同地同价,切实保护林地,有效维护林业部门和林农的切身利益,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