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23.05.2018 14:5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6号)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自查情况,起草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8日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
姓名:门海
邮编:150001
联系方式:(0451)5363892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 齐雪莹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23.05.2018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