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登记“证照合一”范围再扩大
15.07.2018 09:45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省工商局等17部门联合发文决定,自6月30日起,黑龙江省执行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全面实行企业登记“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本轮改革在去年10月1日黑龙江省实施“二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2项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再纳入“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将黑龙江省尚未纳入整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等14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在工作流程上,采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接收或认领导入相互关联的业务流程模式,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避免让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在营业执照应用上,将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证明材料,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在事中事后监管上,由“坐等企业上门”改为通过共享平台及时认领企业信息,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约束机制,推动形成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在保障措施上,通过建立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和企业信息接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技术支撑和数据信息管理,加强登记窗口软硬件建设、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等方式,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顺利衔接过渡,推动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促进就业创业,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记者 曲静)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15.07.201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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