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力打造诚信民营医院 加强道德自律改善医患沟通
9日,黑龙江省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两会”)联合启动我省全面开展“诚信社会医院”创建活动,并公布了创建方案,要求全省3500余家民营医疗机构会员单位,以端正办院方向,加强道德自律,改善医患沟通,建立良好诚信医疗环境,用诚实守信赢得广大患者的信任和信赖。
“两会”提出的诚信社会医院创建重点是以“依法行医、文明服务、杜绝虚假广告、过度诊疗、不合理收费,以及强化基础理论、知识、技能训练”为主题。具体内容有依法执业与管理、注重质量与品牌建设、注重合理收费与公开透明、注重知情沟通与服务、注重效率与效益关系。方案指出,所有民营医疗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做到依法执业,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项目规范进行医疗服务,严禁开展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或未经科学验证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要确保所有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持证上岗。
方案强调,所有民营医疗机构均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杜绝自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开、透明,每日提供费用清单,让患者随时知晓消费情况。方案提出,按照《黑龙江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暂行办法》,着手建立医院诚信档案,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将诚实守信的社会医院列入“红名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同时,根据《黑龙江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对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创建“诚信社会医院”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价工作。“诚信社会医院”称号、证书、牌匾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两年,评价周期与证书有效期相同。对获得“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称号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复核,实行动态管理。据悉,省卫生计生委近日专门下发批转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从维护百姓健康权益和切实加强社会医院全面建设的大局出发,支持和配合“两会”的创建行动,推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作者:衣晓峰 朱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