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进行清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5.06.2018 09:43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自1994年12月9日起施行。本规定自施行以来,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中起到了引领作用。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黑政办发〔2018〕24号)要求,我厅拟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进行清理。
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2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5.06.2018 09:43
关于《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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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进行清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9年4月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