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金融支持复工复产20条
19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加强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难解困若干措施》,进一步打通资金链、畅通微循环、疏通堵点,更好发挥金融保障作用,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共提出了4方面20项具体要求。
从用足用好国家及黑龙江省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方面提出6项措施。重点落实国家专项再贷款政策,要求金融机构配备专业团队开展一对一金融服务;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的专用额度,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性的资金支持;要求政策性银行积极向上争取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要加快推动我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防疫债;为复工复产企业定制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综合保险产品;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作用。
加大重点领域精准支持方面提出5项措施。要求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省直有关部门提供的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百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政银企保线上对接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力度,国有大型银行力争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30%,扎实开展中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和“金助民企小微”“百行进万企”等系列活动。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充分满足全省春耕生产资金需求,积极支持农业保险保障春耕生产。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予以展期、续贷或延期政策支持。
从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出发,提出4项措施。要求金融机构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加强银税互动扩大在线融资,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在强化保障上制定5项措施。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由主管副省长任召集人,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时,还要强化市县政府融资服务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组建金融服务队和送政策措施上门等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见成效。
下一步,全省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难解困力度。(才源 记者 李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