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努力开创全省林业法治建设新局面

28.11.2014  18:23

      11月26日结束的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任重道远,惟有明晰目标、确立方向,方能纲举目张。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则是推进依法治国在黑龙江的具体实践,我们必须紧扣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总目标、总要求,紧密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依法治林工作。当务之急,就是要组织和动员全省林业干部职工学习好这次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和要求上来,扎实推进法治龙江建设。就我们林业部门而言,就是要通过加强林业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等项工作,不断推进全省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为生态文明和美丽龙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黑龙江省是森林和湿地资源大省,依法保护好黑龙江省这块宝贵资源,林业部门责无旁贷。按照省委全会精神,一是完善林业立法,夯实依法治林基础。要全面梳理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上位法的修改变动和黑龙江省的工作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同时,对立法空白的项目,配合好省人大和省政府抓紧立法,重点抓好森林防火、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三是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细化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四是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全面论证,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坚决取消。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条件、加强电子监察等手段,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