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宪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述涛、符凤春、庞义华、朱清文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盖如垠主持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于莎燕、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列席会议,并分别作关于提请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春波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刘茂先作的关于《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宋伟作的关于《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议案的说明。
按照省委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统揽全局、贯穿全年的重中之重、中心工作,自3月份启动,经过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代表培训、专门委员会调研等准备,5月份,组成6个执法检查小组开展了阶段性集中检查活动。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福作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阶段性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还分别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会上,省人大城乡建设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甄钢、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炳芳分别作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朱金玉作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作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中位作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恩亭分别作的《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江颐作的《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政府提请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5名公民代表也在会场旁听了会议。(作者: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