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拍卖登上网络平台
网络司法拍卖顾名思义,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
我国网络司法拍卖最早起源于2012年6月26日,当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刊登拍卖公告。当年7月10日22时,经过多轮竞价,一辆“宝马730”以33.09万元被一位吉林买家拍走。
黑龙江省于2015年11月20日启动全省法院网络拍卖,根据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方案》,确定大庆中院、牡丹江中院、省高院三家法院作为省试点先行开展。近日,记者对已经顺利完成司法拍卖的基层法院进行了采访。
龙江网络第一拍落槌大庆让胡路区法院
“龙江网络第一拍”来自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陈恒介绍说,2015年12月2日,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执结了一起涉民生的重大案件。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被执行人李某与丁某系夫妻关系。2013年9月至12月间,该夫妻二人有分有合在大庆、哈尔滨地区疯狂入室盗窃16起,共盗得貂皮大衣、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及现金总价共计191410.42元。2014年11月12日经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判处李某8年6个月有期徒刑,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李某赔偿受害人损失191410.42元,丁某在136394.19元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送至院执行局。因本案涉及受害人众多,二被执行人又都被判刑,有执行不能的危险,区法院院党组经研究决定由院执行指挥中心牵头,在执行局抽调经验丰富的干警成立专案组负责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有一台奥迪A4L小型汽车被公安局依法扣押。专案组成员经研究该汽车符合依法拍卖的法律规定。区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组织了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0时00分至22时00分,起拍价格为189400元。在当日22时23分,经过6次延时,19576人关注,202人设置提醒,6人经过33次竞拍,最终以223400元成交,溢价率达17.95%,成功实现了龙江网络第一拍。在拍卖成交后,区法院召开了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该案的相关情况,并当场向受害者发放了执行款。
促进标的物拍值最大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陈恒介绍说,除“龙江网络第一拍”,还有一起案例很能体现出网络拍卖的特点。孙某、包某二人于2014年7月、2014年11月向吴某借款400万元,由大庆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到期后孙某、包某未能偿还该款。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给付欠款,经法院调解,三被告同意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给付欠款及利息共计4252070元。逾期三被告仍未偿还,吴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在孙某名下有一处位于成都某小区的别墅可供执行。区法院在核实该房产的相关信息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组织了拍卖。该次拍卖于2016年3月4日10时至2016年3月5日10时进行,起拍价格2434300元,共有5人报名,55人设置提醒,72005人次围观,经过61次竞价,最后以3319300元的价格成交。成交价超出起拍价近百万元,极大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省高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刘国安介绍说,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加快推进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与传统的司法委托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信息覆盖面更广,有效打破了地域限制;“零佣金”的交易方式,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网络拍卖竞拍信息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控制,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筑起了一道廉洁的司法防线。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系统已全部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全省共有132家法院入驻淘宝网,其中12家法院通过网络公开拍卖品137件,成交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