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地查处多起涉林涉猎案件

29.12.2014  20:54

      尚志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为坚决遏制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尚志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截至到目前,“利剑”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次,发放保护森林资源宣传单16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处,检查木材经营所20余处。共计侦破涉林刑事案件5起,摧毁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2人,批转逮捕2人,取保候审4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1起,行政处罚22人,回收被侵占林地面积200余亩,收缴盗伐木材100余立方米,没收捕鸟粘网5片,捕鸟铁夹12只。

      萝北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2014年11月28日,萝北县森林公安民警下乡巡逻检查时,发现鹤北镇双桥村附近的宜林两荒地内有人正在用钩机挖砂石。经询问,该行为人孙某为谋取私利,擅自挖风化石,已毁坏林地430平方米,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孙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黑龙江省萝北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特大盗伐林木案:11月27日,萝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渔米河林场老青年队后山的樟子松被盗伐,有800多段,大约40多立方米。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于2014年11月25日,与其兄长将后山的樟子松(枯立木)581棵,立木蓄积达近100立方米放倒。萝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传唤了于某,于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实。目前,于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穆棱市森林公安局放生野生动物狍子:2014年12月5日,穆棱市公安局交警队在车辆检查中,查获1辆违章驾驶车辆人员,在其驾驶的车辆后背箱中,发现1只野生动物活体,移交至穆棱市森林公安局。经辨认,该野生动物系三有动物-成年狍子,受轻伤。经讯问,违法嫌疑人非法猎捕该野生动物的全面情况,因该违法行为人已被穆棱市公安局交警队行政拘留,所以需要待拘留期满后再对其进行处罚。12月9日,经过细心喂养,并确定该野生动物具备放生条件,穆棱市森林公安局驱车驶入深山,将其放生。当地电视台记者,对放生过程进行了全面报道。

      绥化市森林公安局与绥棱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查办一起滥伐林木案:2014年8月9日,绥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来案件称:在绥棱县后头乡十五井村有人滥伐杨树。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张某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后头乡十五井村西杨树39株,立木材积32.7立方米,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案情复杂,绥棱县森林公安局请求绥化市森林公安局联合侦办,经3个月的努力,本案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于11月12日向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11月19日,绥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将李某批准逮捕,以涉嫌包庇罪将李某哥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