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全文)
会议名称:黑龙江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时 间: 2016年9月14日
发 布 人: 黑龙江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 刘睦终
主 持 人: 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沙育超
沙育超: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8月16日,黑龙江省政府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刘睦终女士,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省卫计委副主任杨柳松先生,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教育厅副厅长牧童先生,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省人社厅副厅长冯启慧先生,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国黎先生,省政府妇儿工委委员、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主任高秀芬女士,向大家解读新规划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的提问。首先,我们邀请刘睦终女士作主旨新闻发布。
刘睦终(主旨新闻发布):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和大家见面,同时特别感谢大家多年以来对我省妇女儿童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2016—2020年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关于新规划的编制意义和编制背景大家知道,2011年省政府颁布了《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这两个规划颁布5年来,我省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通过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力度,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以及实施实事项目等,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两个规划有97.6%的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其中一些指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形成社会共识,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妇女儿童发展与权利保护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未来五年,是我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颁布实施,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既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也充分反映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关于编制新规划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是编制新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我们注重了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符合国情与兼顾省情相结合。 既与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持基本一致,又与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衔接,同时与我省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坚持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 既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同步推进,又把握妇女儿童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制定出优先发展和特殊保护的政策策略。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既强化政府的责任主体意识,又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全社会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所有资源和力量。
四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既关注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又要考虑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妇女儿童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来设定规划目标,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新规划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体例是一致的,均由六大部分组成,即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估。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7大领域,设置了42项主要目标,105项支持性指标,77项策略措施。
1.妇女与健康领域: 突出关注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提供妇女人人共享的保健服务,着力加强提高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2.妇女与教育领域: 强调教育领域的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接受各个阶段的教育。
3.妇女与经济领域: 提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维护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消除妇女贫困。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 重点是稳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增强女性在决策管理中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社会舆论环境。
5.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 更加注重促进妇女全面参加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贫困等弱势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
6.妇女与环境领域: 主要是加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面向妇女和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
7.妇女与法律领域: 要求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这7大领域,其核心本质充分体现了: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相关制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把保障妇女权益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缩小城乡区域间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推进城乡妇女共享改革成果。 四是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拓宽广大妇女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创新妇女参与方式,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5大领域,设置了28项主要目标,74项支持性指标,提出了59项策略措施。
1.儿童与健康领域: 提出着力建设儿童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发生,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2.儿童与教育领域: 强调优先保障教育需求,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保障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3. 儿童与福利领域: 突出推动儿童福利政策由补贴型向普惠型转变,加强对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关爱。
4. 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 重点是不断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丰富和净化儿童的精神生活,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
5. 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 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强调儿童参与权利、儿童监护制度,更加注重体现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这5大领域,其核心本质充分体现了:
一是坚持依法保护。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二是坚持儿童优先。 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三是坚持最大利益。 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四是坚持平等发展。 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共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五是坚持儿童参与。 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采纳儿童意见。
另外,在新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规划的实施,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明确了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我的发布先到这,谢谢大家。下面,我愿意和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妇儿办的几位负责同志共同回答记者们提出的问题,谢谢大家!
沙育超:
感谢刘睦终主席的详细主旨新闻发布!下面是记者的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之前先举手示意,通报你所在的新闻单位,现在提问开始。
记者 一 : 大家好!我是经济日报记者,我想请妇儿工委领导介绍一下我省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妇女儿童事业呈现怎样的态势和取得了哪些显著成绩?谢谢!
黑龙江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主任高秀芬:
首先,谢谢您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关注。
今年6月,国务院妇儿工委专家组一行12人,对我省过去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评估,而且给我们留下了评估意见。我觉得,用国务院妇儿工委对我省的评估反馈意见来回应这个问题是最权威、最客观、也最有说服力的。总体上说,国务院妇儿工委对我省实施两纲和两个规划工作以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切实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果,并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富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
具体目标完成情况,刚才睦终主席已经做了简要介绍,我就一些具体问题再做一些补充。我省上一个周期妇女和儿童两个规划共有207项指标,其中有202项达到了既定目标,达标率为97.6%。从总体和发展趋势看,我省上一周期两个规划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而且有一些指标实现了历史最好,有一些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过去的五年,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规范化管理,加速服务能力提升,五年来,累计投入妇幼保健经费2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率15.3%,推动妇女儿童多项健康指标明显提升。以国际上通用的3项衡量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为例,到2015年底,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9.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0.9‰,婴儿死亡率下降到8.8‰,这三项重要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妇女儿童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过去的五年,是各级政府对教育大力支持、大力投入的五年,也是各阶段教育和女性平等接受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的五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了25%,基本缓解了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义务教育巩固率稳中有升,并逐步向均衡化、优质化发展;高中教育不断普及,并向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各阶段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女性基本实现了平等接受各类教育。
三是妇女就业创业形势保持稳定。 当前,在全省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中女性占比始终保持在40%左右,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中女性占41.7%,妇女就业形势相对稳定,就业结构有所优化,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有所加强。
四是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和指标有所突破。 妇女在人大、政协、各级领导班子及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参政比例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其中,省人大女代表达到23.9%、村委会成员中女性达到25.4%、村“两委”正职中女性达到5.6%,这三项指标均打破了多年徘徊不前的局面,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五是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过去的五年,我省妇女参加各类保险人数不断增多,险种不断拓宽,妇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42.9%和50.9%,创历史新高;妇女参加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也有不同程度提高。儿童福利由过去的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儿童社会福利性服务实现全覆盖。
六是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过去的五年,我省着力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六进”工程,即:进主流媒体、进党校、进高校、进中小学(幼儿园)、进社区(村屯)、进家庭,进一步优化了文明、友好、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等指标实现历史最好,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七是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环境不断优化。 我省修订或制定《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多项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职能部门坚持打击、防范、管理、教育多措并举,有效遏制了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综上所述,我省上一个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谢谢!
沙育超: 欢迎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二: 我们注意到,刚才高主任介绍,过去的五年是各阶段教育取得了良好成绩的阶段,大家知道国民教育是发展的重点,我想问一下教育厅牧厅长,新规划在未来五年妇儿教育方面有哪些新目标、新举措?谢谢。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牧童 :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刘睦终主席全面介绍了妇女儿童新规划,在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中增加了很多新内容,标准更高,更加突出资源共享,更加强调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尤其强调均衡发展、强调教育扶贫、强调教育公平、强调全面发展。
一是标准继续提高。 新规划有8项指标高于国家纲要标准,7项指标高于上个周期规划标准,如“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而国家纲要至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比国家纲要目标高出25个百分点。
二是突出创新、共享和协调理念。首先,通过教育扶贫,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 妇女与教育领域增加了“资助贫困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针对高中教育,增加了“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女性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女性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增加了“切实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困境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其次,通过针对性措施,推动区域、城乡和性别之间的均衡发展。 在女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策略措施中增加了在高等教育招生要求上“打破专业壁垒”,在妇女理论研究中增加了“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教育部门科研立项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课题。在学前教育策略措施方面,增加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和支持地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在新规划策略措施中增加了“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特岗计划’,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稳定乡村教师师资队伍”“落实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2年全免教育政策,提高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水平”。 第三方面,强调儿童的全面发展。 “纠正个别地区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格执行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强化职业能力为重点的中等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增加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创新方面,增加了“开展未成年人的文化艺术和科学普及工作,引导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作品”等。
沙育超: 谢谢!前排这位记者。
记者三: 主持人,我是来自新华社的记者,我想请问刘主席,我省这一轮新出台的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与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我省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相比,有哪些突出特点?谢谢。
刘睦终:
新规划主要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突出了现实性。 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省奋力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妇女儿童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新规划紧紧把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充分体现了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新政策、新理念、新要求,比如,“现行标准下全民脱贫”“全民参加社会保险”“全面实施高教强省二期规划”“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等新政策在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中均得到具体落实,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妇女儿童的发展需要,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协调发展。
二是突出了前瞻性。 从推动引领未来五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出发,新规划的目标在国家纲要基础上进行了调整,纵向上充分预留未来五年努力空间,根据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及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五年预期,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认定,提高了部分指标标准。新规划共有30项支持性指标高于国家纲要标准、有29项支持性指标高于我省上个周期规划标准。另外,设定目标时也充分考虑到达标的可行性,对个别指标进行了下行调整。
三是突出了可操作性。 新规划有99%的目标都有支持性目标,策略措施更加具体,也更有利于考核评估。以养老服务为例,新规划目标表述为“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达到17张以上”“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突出了地域性。 更加注重结合我省省情和实际,针对高寒气候和多盐饮食习惯引发的多发病、常见病,设置了“妇女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提高”“加强脑卒中等东北地区慢性、多发性疾病的健康管理,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等指标和策略措施,并针对我省乳制品生产量大、品质优良的实际,制定了“发挥乳制品大省的综合优势,为中小学提供优质奶制品,整体提高儿童身体素质”策略措施。同时,针对我省儿童近视发生率较高的问题,制定了“加强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中小学爱眼、护眼和科学用眼的习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策略措施。
我就简要介绍这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谢谢!
沙育超: 谢谢刘主席,欢迎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四: 大家好!我是黑龙江日报记者,我想提两个问题:一是刚刚放开的“二孩”政策,事关千家万户,新规划是否有应对“二孩”政策的举措?二是“新规划”在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有哪些突破和亮点?谢谢。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 主任 杨柳松:
您好!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并感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第一个问题:
今年的4月21日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标志着“全面二孩”政策在我省正式实施。据统计符合再生育条件妇女中,超过35周岁以上妇女比重较大,如果怀孕生育可能出现风险的概率增加。为了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我们在新规划中提出了以下对策:一是增加了“完善产科急救网络”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加强省、市、县三级区域“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提高对危急重症孕产妇的保障能力。二是提出“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对高危孕产妇加强保健指导。三是提出“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四是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规划中提出了“探索建立完善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免费基本服务政策,扎实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国家免费孕前优先健康检查项目”。同时,新规划还提出要“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及残疾儿童的心理辅导”,加强育龄妇女的孕前、孕期及婴幼儿的健康管理。
第二个问题:
新规划在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增加了6个方面的新目标(比如:加强对妇女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增强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要实现全覆盖、乡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实现全覆盖、产前检查率达到98%以上、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等)和策略措施,具体亮点表现在: 一是提高了多数量化指标的标准。 标准的提高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度重视,也为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当然也对妇幼健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统计,在19项量化指标中,有14项指标高于国家纲要标准,有12项指标高于上个周期规划标准。 二是突出共享和强化基层服务能力的特点。 新规划中突出体现了协调、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妇女健康领域:增加了“坚持妇幼健康服务的公益性质,提供妇女人人共享的保健服务”要求;在强化基层能力方面提出:“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程度、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选派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基层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工作要求。
沙育超: 谢谢!欢迎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五: 大家好!我来自哈尔滨日报,我想就妇女儿童民生方面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妇女儿童社会保障问题,新规划中是否有所体现,和过去比是否有所突破?二是根据当前形势,新规划对促进女性创业就业是否有新目标和新举措?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冯启慧 :
这两个问题我来回答。 关于妇女儿童社会保障问题: 新规划较上一轮规划确实有所突破,增加了一些具体目标。主要体现在: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城乡妇女全覆盖,上轮规划仅是覆盖面扩大;二是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上轮仅是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由城镇妇女扩大到城乡妇女;三是女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上轮仅是参保率提高、参保人数增加。通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确保妇女普遍享有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提升城乡妇女获得感。 关于妇女创业就业以及消除“二孩”政策对妇女的不利影响问题: 新规划在创业就业方面,强调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妇女的创业活力,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降低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门槛,为妇女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和帮助广大妇女实现就业创业,特别强调消除“二孩”政策对妇女就业的不利影响,要求全社会对妇女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消除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加快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进度,确保妇女普遍享有基本生育保障。采取积极可行的政策措施,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沙育超: 谢谢冯厅长,欢迎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六: 大家好!新规划针对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提供了许多礼包,我想请问厅长同志能具体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国黎 :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新规划对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增加了相应的目标和策略措施。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一是更加关注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在目标上增加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康复医疗、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在策略措施上由原来单纯的“提高保障水平”修改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具体措施为“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按规定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二是更加关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 关于困境儿童,一方面强调“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医疗保障,落实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加强流浪乞讨儿童和打拐解救儿童关爱保护。完善监护困境儿童收留抚养政策,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满足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人身保护等方面需求”。另一方面强调“构建困境儿童福利社会服务工作体系”,“指导、支持家庭依法履行监护、抚养、教育的职责和义务,为困境儿童家庭提供养育指导、能力培训、脱贫创收等福利服务。建立运行村(居)委会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困境儿童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承担起困境儿童审批、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依托乡镇(街道)供养机构为困境儿童提供替代照料、委托代养等福利服务。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逐步完善功能,辐射城乡社区,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的替代照料,逐步完善功能,辐射城乡社区,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的替代照料、养育辅导、专业康复和矫治、救助保护等福利服务”。“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四位一体反应机制,采取司法干预、替代照料、专业矫治、社会帮扶等针对性保护措施,尽可能创造有利于困境儿童成长发展的条件”。
三是更加突出强调对留守儿童关爱。 新规划明确目标“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并制定了可操作的策略措施“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不断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
沙育超: 由于时间关系,请记者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记者 七 : 大家好!我是新晚报记者。“新规划”很好地谋划了未来五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蓝图,请问,对于如期实现这一目标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和有效的举措?谢谢。
黑龙江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主任高秀芬: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谢谢您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实施两个规划多年的实践证明,妇女儿童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各部门、各领域和社会各界的合力推进。在过去多年实施两个规划过程中,我省已经将这些重要因素转化为推动两个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正因为有这些强有力的支撑,我们对未来五年妇女儿童发展充满信心,并明确了具体路径:
一是加强宣传,组织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新规划的实施。 要重视新规划的宣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是一个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媒体朋友们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新规划,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新规划辅导,随后将编印新规划学习辅导手册,为各地各部门学习理解贯彻落实新规划提供帮助和支持;要举办新规划培训班,面向基层、面向妇女儿童工作者、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全方位解读新规划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新规划的社会影响力和实施执行力。
二是落实责任,推动新规划与国家及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步实施。 目前,我们正在对新规划进行目标任务分解,并进一步推动落实两个规划目标考核长效机制,为新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证。同时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好、落实好本地区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并要逐级明确责任、层层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同步发展、协调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将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重难点问题纳入政府实事项目。 在上一周期实施两个规划过程中,妇儿工委将两个规划中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重难点问题作为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惠民工程,着力破解制约两个规划全面达标的瓶颈问题。上一周期两个规划,省市县三级政府共推出228项服务妇女儿童民生实事项目,累计投资近75亿元,推动解决了学前儿童入园难、县级妇幼保健能力不足、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缓慢、女大学生就业难、农村卫生厕所和饮水安全达标困难等一批多年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可以说,实施实事项目,是上一周期两个规划实践中探索出来的破解妇女儿童发展难题的成功经验。未来五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实事项目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惠及妇女儿童民生的服务领域,进一步强化实事项目在新规划实施中的攻坚力度。全省各级政府妇儿工委每年将选取1—3项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惠民工程,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困境妇女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
四是抓好监测统计和综合评估,为新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省政府妇儿工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把监测统计指标纳入各有关部门的统计制度中去,通过监测统计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各项指标数据的落实情况,既动态掌握新规划的进展情况,又为解决推进新规划发展过程当中的问题提供决策的依据。同时各市(地)、县(市、区)也要成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地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通过这些有力措施,确保新规划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沙育超:
谢谢!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标志,新规划的实施对统筹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请参会的各媒体积极主动、持续地宣传新规划的主要内容,与省直有关部门联系详细解读新规划的特点和亮点,助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值此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谨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最后,再次感谢刘睦终主席、杨柳松副主任、牧童副厅长、冯启慧副厅长、王国黎副厅长、高秀芬主任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