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至26日在哈尔滨召开。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64人,省委候补委员14人。不是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的现职省级领导同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负责同志,省纪委副书记及常委,各市、省直管县(市)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直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本科院校党委书记,省属部分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特邀基层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列席会议。
图为省委书记王宪魁作重要讲话。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王宪魁作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王宪魁受省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王宪魁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高度评价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召开以来,省委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不利局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战略定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着眼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积极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大力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扎实有序展开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构建“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为牵动的开放新格局,着眼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型城市加快转型步伐,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5日至26日在哈尔滨召开,图为全会会场。徐旭 邵国良 摄
全会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高举依法治国大旗,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扎实做好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确保法治黑龙江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渐进和突破相衔接,使各方面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涉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内在逻辑关系,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树立更加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全会指出,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是省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黑龙江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迫切需要,对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就是要坚决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实现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完备、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党内法规完善,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人民意愿,必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坚持党领导立法,完善党对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强化人大主导作用,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由人大组织起草,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草案可委托第三方起草,对其他方面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人大要提前介入,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和“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来谋划、推动和开展立法工作。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利益调整事项论证咨询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立法过程更加科学民主公开透明。
全会强调,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放给市场、交给社会,改变监管就是审批、服务就是收费的观念。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职行权,力求执法效果最大化。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执法重点向市县下移,赋予乡镇更多行政执法权,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科学界定铁路、农垦、森工系统和地方公安执法边界和责任。要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会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职责、有碍公正的事情,司法机关也不得执行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重点抓好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实行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尽快理顺农垦、森工系统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解决企业办法院、检察院问题,改变缺乏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局面。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讼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司法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基层法治工作队伍。
全会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使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努力在全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宽服务领域,健全司法救助机制,让群众有需要时能用得起、用得好,努力做到法律服务全覆盖。
全会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法治黑龙江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法治黑龙江建设是一个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必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支持政协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法治黑龙江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要着力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建设一支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能力的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一支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一支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队伍;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服务群众的社会法律服务队伍。要坚决破除束缚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拿出自我革新的精神、自己刀削自己把的勇气,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坚定不移向前推进。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发展环境优化。强化法治思维养成,自觉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律约束权力行使。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要依法民主决策,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排解纠纷、化解矛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优先选拔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全会认为,龙江的政治生态是好的,政策环境是好的,发展氛围是好的,必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状态、攻坚克难的勇气,推动龙江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当前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不允许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精神,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切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客观公正、依纪依规搞好问题线索核查,实事求是确定问题性质,防止个人恩怨掺和进来、借机生事,对查实有问题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形成震慑,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调动和保护那些敢于担当、务实干事者的积极性。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为纪委查案办案排除阻力,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办案的干部撑腰,各级纪委要严格执纪问责,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对作出的整改承诺一项一项兑现,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指出的“四风”问题,各市(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三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主动权。各级党委要加强分析研判和宏观指导,格外关注网络安全和负面舆论,敏锐观察动机,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保持定力、主动发声、敢于亮明态度。宣传部门既要运用好传统媒体,又要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弘扬主旋律、占领主阵地,特别是要有效掌控互联网阵地。各类新闻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什么报、什么不报都要心中有数、拿捏有度。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心系龙江、情系龙江、维护龙江,不做有损龙江形象的事,不说抹黑龙江的话,传播龙江正能量和好声音,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要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坚持民生为本,既要把当前突出问题解决好,还要把长期工作谋划好,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按照省权、市权分级负责,政策有规定的钱必须给足给够、一分都不能少,该配套的必须配套到位、决不允许打折扣,政策没有明文规定而群众热切期待、政府又有能力解决的也要千方百计办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主动做好前瞻性解疑释惑工作,但出台政策要注意统筹性、均衡性和整体性。高度重视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生活,把更多财力物力向困难群众和困难地区倾斜。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继续加快保障房建设,积极向国家争取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做好城区主要街路和交通要道清冰雪工作,保证供热系统稳定运行和室内温度达标,确保群众出行顺畅、温暖过冬。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何元、李平、李坤、李豪岩、宋宏伟、贾玉梅为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全会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许兆君、朱德义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依据规定这两人省委委员职务自然撤销。
全会号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为重要保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