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 第21号)

02.12.2015  12:10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151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5〕23号)精神,经企业自评、评审单位和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评审,黑龙江省喜庆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诚鑫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鸿盛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惠丰农业生产资料经销站达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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