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勒紧”环评行业准入“紧箍咒”
16.09.2014 09:54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王彦)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在大幅度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同时,我省采取严把环评机构行业准入关、建立和完善专家审查制度等多项举措,完善环评审批工作。
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审查和环评机构管理。我省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对在当地开展工作的环评机构进行日常考核打分。环评文件如果存在工程分析出现较大失误,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或环境现状监测数据选用有明显错误,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存在较大疏漏,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不正确,环评内容不全面、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或不足以支持环评结论,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不充分、不合理或不可行,环评结论不明确等问题,各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记录在案,定期上报。在查实后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意见。对于发现查实的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编造数据和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严重违规问题将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处理。创造性地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染料、非金属矿采选、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以及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涉及居民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保护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其项目环评文件都应由环境工程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当地暂未成立评估机构的,或者地方评估机构不熟悉行业的建设项目,以及难以把握的建设项目,均可以委托上级评估机构开展技术评估。评估机构要规范技术评估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评估。
编辑:刘晓萌本文来源: Hljnews.Cn
16.09.201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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