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提出养老院建设“十大标准”

28.07.2014  12:01

  黑龙江日记者郭铭华

  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各级政府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托底”养老服务的基本依托。当前,各地把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作为实现“老有所养”民生目标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推进建设力度,使全省机构养老床位数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由于目前国家和我省尚没有一个比较全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规范,使得各地在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盲目性和随意性。

  近日,省民政厅就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提出“十大标准”。根据要求,我省每一所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选址要考虑生态环境、交通便利,要有健身、医疗用房等基础设施,机构内植被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同时,养老服务机构收费要大众化,要为老年人提供宾馆化“订单式”服务。

    ——交通便利方便入住与探视

  各地要根据当地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在城市规划建设好老年福利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等不同层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农村规划建设好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区域性乡镇敬老院和村屯级“五保家园”,满足城乡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每一所养老服务机构都要力求达到“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入住与探视。

    ——最好建于公园(植物园)附近

  养老机构选址应尽量满足以下条件:植被覆盖率要高,最好建于公园(植物园)附近;在地势上尽量选择背风、向阳之处,并要尽可能远离噪音或者能够有效隔离、降低噪音;能够有效利用自然条件增强冬季保温效果;地势地貌平坦,方便老人行动和健身。

    ——要有健身房并使用彩色标识

  养老机构在建筑用房上合理配置好老年居住用房、健身活动用房、医疗用房、公用服务用房等,在疏散及通行无障碍设计上,科学设置养老建筑通道的扶手、无障碍设施等,配备好老年人居住、活动场所的标识系统、辅助器具,合理安排色彩使用。

    ——植被覆盖率通常要在40%以上

  尽量扩大养老机构院内环境的树木、花草等植被覆盖率,基本达到在40%以上。同时,要合理搭配院内植物,利用好院落空间,设计建造适宜老人的院内模拟自然或人工景观,使老年人在“小桥流水、修竹粉墙”的优美环境中愉悦身心。

    ——配置阳光大厅、老年大学

  各类养老机构功能设置都要体现“利养、健身、适学、有乐、审美、便利”。对于我省来说,各类养老机构要着重考虑建设室内活动场所,特别是要规划设计好“阳光大厅”,使老年人在严寒的冬季能够足不出户开展健身、娱乐、交流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开设各类“老年大学”,充分满足老年求知、学习愿望。

    ——提供宾馆化“订单式”服务

  养老服务机构要以“入院老人满意”为服务准则,力求能为老年人提供宾馆化“定单式”服务。在餐饮服务上,科学合理搭配集体膳食,对特殊需求老人提供特殊配餐,实行定时集体用餐或者定单式送餐入室;在生活照护上,设身处地“想老人所想”,制定完备的服务方案,增设服务项目;在医疗服务上,建立“定时巡诊监测、定期检查身体、随时应答呼叫、快速提供就医”等制度和措施;在精神文化服务上,积极引进专业化社工服务,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情感交流等社工服务。

    ——征求在院老人的意愿实现自我管理

  各地养老机构要充分征求在院老人的意愿,突出规范服务,对出入院登记、老人居室管理、护理等级评估等各项服务工作、各个服务环节做出明确、量化的制度规定。特别是要建立在院老人充分参与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老年人民主管理组织,形成在院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性机制。

   ——实行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制度

  利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资源,增设养老服务课程,培养老年医学、护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对全省养老服务人员进行资格和技能认证,建立和完善不同层级的养老服务人员、特别是专业护理人员“星级服务评定制度”。并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薪酬待遇,使全省社区“小红帽”养老服务队伍成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力支撑。

   ——收费标准大众化

  养老机构要以大众化的收费价格,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引进市场机制,以“市场化”促进经营成本的“低廉化”,使其有能力为政府供养对象提供无偿服务、为社会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转变经营方式,采取公办民营与民办养老机构合作开发养老服务项目等方式,实现“公办民办”有机结合。

    ——成为本区域老年人服务中心

  着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向全社会延伸服务,使“公办机构养老”成为一种公共服务供给。利用公办养老机构富余资源和信息网络,采取开办“老年食堂、保健所、娱乐中心”等办法,定期向开放设施、提供免费服务项目,并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低偿就餐服务,力求把每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都办成一定区域内的老年人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家庭病房、小餐桌等方式,围绕社区居家孤老、空巢、高龄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派出养老护理人员和医疗技术骨干深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提供无偿或者低偿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困难援助、配送餐”等服务。(编辑:颜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