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委员深入乡镇村屯 探究致贫原因开出治“病”妙方

26.09.2016  23:03

  

政协黑龙江省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现场。新华网张弘典 摄

  新华网哈尔滨9月26日电(颜秉光 张弘典)为了尽快补齐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短板”,使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人,按照中央的部署我国各地打响了扶贫攻坚战役。在这些为扶贫脱贫奔忙的人群中,黑龙江省的广大政协委员显得尤为突出,他们与大学师生、机关干部一起,深入乡镇村屯调查走访,多方比对综合研判,最终形成近万字的专题报告,较好地发挥了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杜宇新在会议现场。新华网张弘典 摄

    积极行动的背后是认识到位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杜宇新在刚刚结束的政协黑龙江省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上,首先谈的就是对扶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他认为,贫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集中表现为部分群体的物质生活匮乏。同时,它还会给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侵蚀,甚至形成恶性积累和代际传递。绝对贫困的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持续恶化,最终会拖累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中央反复强调,要解决好发展中不均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尽快补上发展中的短板。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解决好贫困群体、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落实好中央领导对黑龙江省提出的‘要强化扶贫脱贫的社会合力,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以及黑龙江省委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是对我们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一个新要求、新考验。

 

滕亚江同志代表黑龙江省泰来县政协发言。新华网张弘典 摄

  致贫原因迥异贫困现状雷同

  2015年末,黑龙江省政协组织机关干部赴泰来县扶贫点和平镇建设村、塔子城镇平安村,随机选择36户贫困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和社会调查。从贫困家庭看,普遍入不敷出,有的家徒四壁。致贫原因则多种多样:有的因病致贫,有的因学致贫,有的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有的因婚嫁致贫,还有的因天灾或市场风险致贫。

  从家庭支出看,年均日常生活消费仅在一万元左右,有27户欠外债三至二十五万元不等。遇有病患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些农户常年不吃肉,多年没有杀年猪的占很大比例。有的因交不起有线电视费而停用多年。大多数家庭子女仅接受了义务教育,就外出打工。空巢老人家庭17户,基本处于疾病缠身、艰难度日的状况。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李翠霞发言。新华网张弘典 摄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李翠霞带领东北农业大学经管院师生,于2015年7-8月赴省内13个市地47个乡镇的47个行政村。她说,通过走访,发现当前扶贫工作在精准识别、资金使用、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扶贫措施的效果。如见效快的生活性和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多而忽视贫困户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的扶持提升、地方财政因无力承担配套资金使扶贫项目缩水或停滞、外部资金引进能力差、银行信贷作用有限、以分散到户救助形式补助的扶贫资金难以支持产业发展、贫困户对政府的扶持信息及进度知晓度不高等。

   积极寻觅良方针对病因施策

  民革、农工党、黑龙江省工商联、泰来县政协等组织的政协委员在调研走访中,对致贫原因基本达成共识,他们普遍认为完善贫困户识别与管理制度、科学使用扶贫基金、实现扶助和社保兜底等措施对最终的扶贫效果至关重要。

  李翠霞建议建立贫困户动态跟踪、分类管理制度,通过追踪贫困户的数量、结构、收入、生活等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核定扶贫对象。将贫困户按经济发展水平分成发展型、持续性和萎缩型,重点扶持具备一定经济发展条件而缺少外部启动力的发展型贫困户。

刘平常委代表农工党黑龙江省委发言。新华网张弘典 摄

  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刘平建议,宜完善黑龙江省大病救助和保障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建立健全全省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应落实好因癌症等大病而发生的大额自付医疗费用进行的再次补偿,有针对性地扩大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和项目。   

  不少政协委员提出,拓展扶贫合作新渠道,科学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十分重要。应探索建立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入村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制度和合作模式;出台贫困户创业扶持办法,落实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村、镇两级主导的信贷担保平台;资金使用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致富项目;加强项目区贫困户代表对项目投资、经营、收益的全程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