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五项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
黑龙江日报11日讯(记者 蒋国华)11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工作,讨论《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草案)》《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
会议强调,当前我省发展既有国内产能过剩、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因素,也面临国家出台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措施的非常有利的条件,各部门要做好技术分析,抓住问题要害,锲而不舍,积极争取项目线索和政策支持。现在距离年底还有3个多月时间,我省建设施工黄金期仅剩1个多月,各地各部门要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钉钉子”的精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要逐一对照梳理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不利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大督查力度。二是十大重点产业项目推进组要加大推动力度,分管副省长要及时调度,分析项目推进遇到哪些问题、发现什么线索,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市地推动滞后。三要对央企对接会和民企龙江行形成的合作线索深入推动,力争形成项目。四要深入研究《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沟通情况,争取政策和立项支持。
会议强调,制定《安全生产条例》一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二要区分清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三要结合龙江实际,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会议强调,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也要针对我省冬季冰雪路面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实际,明确冬季降雪高速公路封闭标准,明确清冰雪责任主体、时限,建立社会动员机制。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做好检查驾驶员状态、加大密度检查车辆运行状况、严查超载和规范校车经营单位行为等要害工作,合理配置社会资源。
会议强调,建筑是城市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城乡规划条例》要体现我省相关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更加严格、更加细致地管好规划。要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地段规划审查。
会议原则同意《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按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做好城市供热工作是关乎百姓冷暖的民生大事。出台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改革供热投融资体制,对于从市场获得资金加快改善民生、遏制项目建设中各种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同意《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经修改完善后颁布试行。会议同意《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草案)》,颁布后施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