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共促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省妇联开展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01.03.2016  18:43

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之际,省妇联联合省法院、公安、民政、司法、综治等部门在中央大街举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反家暴宣传单,为群众做免费法律咨询。“从我做起,善待家人,反对暴力”的横幅吸引数百人驻足签名。


近年来,省妇联在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公安厅、法院、检察院、司法厅等10个部门召开《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会,提出了18条修改意见,完成《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探讨家庭暴力的内在成因及预防机制》课题研究工作,为反家暴法的出台贡献了力量。

 

积极实施“筑网行动”,健全反家庭暴力维权网络。省妇联协调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人社厅、民政厅在全省基层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家暴“110”报警中心、伤情鉴定机构、家暴  “110”投诉站、家暴庇护中心、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组,筑牢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网;妇联组织的“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已经实现社区、村屯全覆盖。此外,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制度。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启动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把对加害人的事后惩罚变为对受害人的事前保护,从司法层面推动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掀开了全省反家暴工作新的一页。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印制发放“平安歌”,开展签订“家庭平安承诺书”活动,将“无暴力”作为承诺的重点。截止目前,全省有60%的家庭签订了“家庭平安承诺书”。全省各社区(村)都依托“姐妹港湾”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服务,宣传家暴防范知识,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将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化解在萌芽状态。

 

受理信访投诉,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接待家庭暴力来信来电来访1605件次,按照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我们进行了协调处理,为城乡妇女提供了便利、快捷的帮助与服务。2012年在全省实施了“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53件次,为受害妇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36,785元,申请补贴额85,900元。

 

今天,各级妇联也纷纷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齐齐哈尔市妇联副主席张健、王丽萍、杨荣华,妇儿办主任史久环以及综治、司法、法院、公安、民政等单位领导为过路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亮点等宣传单,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活动现场设立了7块宣传图板,向广大妇女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中的重要内容,吸引众多女性同胞驻足观看。

 

佳木斯市妇联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妇女群众当中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

 

大庆市妇联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大庆市大商新玛特门前开展以“从我做起  善待家人  反对暴力”为主题的反家暴宣传活动,发放反家庭暴力法折页1000份,咨询人数24人次。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知识竞赛,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3月1日-10日期间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知识竞赛,在大庆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大庆市公安局官网进行消息推送。

 

大兴安岭地区妇联协调地区行署公安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新世纪广场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共享和美生活”、“  预防、惩处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行为”等宣传标语,组织蒲公英法律宣讲团成员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在三县四区设立宣传咨询台8个,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次。

 

抚远市妇联与司法局、浓江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入户向村民发放宣传单并详细讲解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等。在百货大楼门前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单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

 

逊克县妇联与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民政局、街道办和镇内五个社区妇联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份,接待咨询15人次,来往居民在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以实际行动反对家庭暴力。县妇联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入户,向社区居民发放了平安歌,签订了“平安家庭”承诺书,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和谐,全县“平安家庭”承诺书签订率将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