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黑龙江省检察工作会议在哈尔滨闭幕
31.07.2021 15:21
本文来源: 检察
回顾工作、展望未来、部署当下、讨论交流、分享经验、表扬先进……在顺利完成一天半的所有会议流程后,7月30日上午,第十四次黑龙江省检察工作会议在哈尔滨闭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就座谈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场回应解答;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受高继明检察长委托作会议总结讲话。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会上就如何落实好“十四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强调要坚持领导带头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创新方法抓落实、统筹兼顾抓落实,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同时,就落实会议精神和抓好下半年工作提出八项要求:
一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效 。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丰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要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持续抓好学习成果转化,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二是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新进展。 省院机关和农林铁各级院要按照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部署要求,详细做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抓住工作重点,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精心组织推进。第一批教育整顿的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回头看”,以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和韧劲,持续用力打造过硬队伍。
三是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形成新局面 。要打造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指定、固化专人常态化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保证案卡填录、数据统计、综合汇总、典型提炼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抓好重点案件办理,坚决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认真审查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条,对于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及时移送。同时,要坚持应发尽发原则,准确发现管理漏洞,运用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要抓好常态化机制建设,各地先行先试,将符合中央、省委、省院要求和地方实际的工作机制提炼固化下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新质效。 重点开展好三项活动,即坚决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大力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着力推进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
五是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取得新突破 。一方面,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建立与一体化侦查办案相适应的业绩考核机制,力争在下半年全省各地办案力度、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升。另一方面,要以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着力查处一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
六是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要将改革工作与业务工作、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完善检察机关层级领导责任、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做好效果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在日常业务开展中推动改革上层次、业务出亮点。
七是推进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达到新标准 。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快机制建设,确保涉案财物清理处置不断取得新成效。
八是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形成新常态 。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思想发动、深化监督检查、扩大社会宣传、强化保密管理等措施,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到,落实“三个规定”如实主动记录报告,是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消除干警思想顾虑,做到应填尽填。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志善宣读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扬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省检察院领导向优秀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市院,林区分院分别介绍了亮点工作和先进经验。
省检察院在哈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市(分)院、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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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21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