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民事执行监督 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26.06.2017 18:13
本文来源: 检察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职能作用,在最高人民法院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中找准监督定位,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黑龙江省检察院决定自 2017年 4月至 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将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民事执行过程中不依法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不力和拖延执行等消极不作为,以及滥用职权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执行程序和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1月1日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执行监督新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依法开展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将执行监督工作作为基层院进行同级监督、调整工作重心的突破口,采取各种措施广辟案源,突出办理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监督纠正了一些违法和不规范的执行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了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201 件,得到了人民法院的积极回应;今年1-5月,全省共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1件,人民法院已回复采纳48件。坚持司法办案和化解社会矛盾并重,促成当事人和解6 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息诉92件,维护了法院司法权威。二是坚持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重视业务规范化建设,针对开展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执行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每年开展执行监督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涵盖全部办案环节,省检察院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提高了执行检察监督质量和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监督能力建设。针对检察干警监督能力不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省检察院组建了全省执行监督人才库,抽调人才库成员采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业务实训、以案代训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提高履行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注重优化监督环境。为优化执行监督环境,推进执行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向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工作,争取帮助支持,积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会签文件或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优化了监督环境。
发布会上,记者就检察机关执行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的条件、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情形以及如何保障执行监督效果等问题踊跃提问,省院新闻发言人一一做了回答。
本文来源: 检察
26.06.2017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