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新春“开工”向本条线发出提质增效“动员令”

19.02.2021  15:40

黑龙江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新春“开工”向本条线提出工作要求——

以高质量的案件管理工作

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

对《2021年全省案件管理工作要点》逐条进行详细解读,作出重点提示,提出工作要求。2月18日新春上班第一天,黑龙江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王媛媛主持下,各市(分)院案件管理部门主任以视频会议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全省案管条线落实落细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案件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业务管理枢纽部门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质量的案件管理工作,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

针对2021年案件管理工作,王媛媛主任就开局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把准案管方向。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重点剖析案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查找案件管理岗位廉政风险点,集中进行整改治理。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案管重点。 不仅要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还要谋划好路线图,多措并举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大重点案件专项评查力度、优化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设置、推进业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深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研发业务数据分析系统、规范业务数据管理;升级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做实做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全覆盖”。

三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案管质效。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组织召开全省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培训期间,套开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建立“短课程”共享机制,就开展案件管理某个单项工作的经验、技巧或者心得体会制作短课程,互相借鉴学习。加强案件管理理论研究,提升理论研究的层次和水平。 

大家纷纷表示,要学深学透高继明检察长和樊忠诚副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并有效应用于工作实践,始终与省院党组步调一致,闻令即动,抓好工作落实。市(分)院案管部门主任还结合地区实际,对遇到的具体问题积极交流互动,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