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11.07.2016  22:01

各市(地)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气办发〔2016〕13号)精神,全面推进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决定对黑龙江省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贯彻党和国家、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2.负责检查和监督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在黑龙江省气象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制定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规章以及工作细则。

3.负责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检查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研究并解决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全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2.承担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3.承担黑龙江省气象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

4.负责组织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

5.完成省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玉中

成   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会山(兼)

副主任:袁长焕、牟景和

成   员:李晓峰   那嘉   孙镆涵

各内设机构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

        黑龙江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撤销,职责并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气象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