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深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综述

11.04.2016  08:22

  近年来,黑龙江省围绕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坚持“举旗帜、抓主题,强组织、壮实力,建制度、活机制,搭平台、用载体,重管理、增效能,浓氛围、优环境”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理念、组织体系、活动成果创新,为志愿服务工作筑牢制度根基,保持了发展的活力、领先的实力和坚实的后劲。

   以制度和法规约束和规范各项工作,从根本上保证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建立完善有关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规范,黑龙江省于2010年以行政规章的形式成立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确定了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体制。2012年又在全国率先修订《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权利、义务,明确了相互关系和法律责任、社会支持等,建立了两类组织和二元结构的组织体系。同时,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黑龙江省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明确提出抓好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工作,确定全省志愿服务团队动员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率都要在三年内达到60%以上,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达到10小时左右。

  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作用,强化其在志愿服务注册、活动发布、时间记录、嘉许、测评、回馈等方面的功能;积极推动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在精神嘉许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志愿者就学、就业、就医优惠优待政策,并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折算纳入社会实践学分,逐步建立志愿服务意外保险;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特长,推广“社工+志愿者”的运作模式,开展各项便民、利民、乐民的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

  2014年以来,黑龙江省陆续出台两版《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四版《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支持系统操作指南》,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运行机制、评价体系和激励回馈机制。制度化、法制化,从根本上保证了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志愿服务对接帮扶机制为被服务对象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了沟通的渠道

  制度化的本质是尊重志愿者、服务对象和组织。黑龙江省在制度设计上建立了志愿者自主注册、自主选择组织、自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自主管理和迁移个人信息,自动获得星级认定和年度嘉许等机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了志愿者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引导群众自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思路,实现了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的工作理念,增强了广大志愿者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

  以往由于多种原因,个别地方出现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不对接,对被服务对象的需求缺乏理解和不够尊重等现象。为此,黑龙江省建立了志愿服务对接帮扶机制,为被服务对象与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了沟通的渠道,改善了服务需求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使被服务对象得到尊重,也使志愿者的服务得到尊重,增强志愿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围绕尊重和发挥基层团队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黑龙江省创新志愿服务组织的申报制度,简化备案程序,赋予基层团队自主发布活动信息、自主招募志愿者、自主组织活动和确认参加人员的服务时间、自主上传活动凭证等职能,使每个团队既具备了独立开展活动的能力,又纳入地区、专项组织的管理范畴和记录系统,激发了活力,发挥了优势。哈尔滨市工力所社区办公环境较差,可从社区书记、主任到15名工作人员,都熟悉志愿服务工作程序,都把志愿服务作为团结和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每项需要群众参加的社区工作都作为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吸引驻区群众、周边学校、单位的志愿者参加,记录服务时间,纳入星级积累。这种志愿服务目的明确、群众响应、实际效果好。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群众认同和信任,成为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主心骨。

   清晰、准确的成果考核,使制度的刚性、规范的要求、原则的精神落实到基层

  围绕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黑龙江省探索建立了规范的志愿服务工作考核体系。首先,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在总结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反映志愿服务工作实际成果的主要指标包括基层团队动员率、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人均志愿服务时间、星级志愿者占比、星级团队占比等23项主要指标。

  其次,明确考核方式,建立考核体系。从时间上包括年度测评考核、月度志愿服务工作指数公布和每周工作群讲评。年度测评采取自主考查、部门考核、实际工作考核、问卷调查等方式。月度指数的公布实现了工作考核的常态化。从考核对象上,由最初只对地以上城市考核,逐步扩大到所有区县市、各类专项志愿组织和全省高校,下一步还要扩大到全省党政机关、直属各大单位。

  此外,明确考核结果,推动工作落实。每年测评考核之后,由省文明办发布测评考核报告通报各地,将所有考核资料反馈被考核单位,为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确定工作努力方向提供参考。实践证明,只有清晰、准确的成果考核才能切实达到规范和引导的目的,使制度的刚性、规范的要求、原则的精神落实到基层。

  将制度纳入组织、部门的工作体系,使志愿服务工作走向规范、常态、普及和高效

  近年来,黑龙江省十分重视将志愿服务制度纳入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工作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工作秩序、形成工作机制、培育工作习惯、构建评价体系、形成社会风气,使志愿服务工作走向规范、常态、普及和高效。

  各级组织、各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规矩习惯,还要承接上级机关部署的任务和具体要求,这就需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商。2015年,省文明办与省民政厅紧密配合,共同组织全省文明办和民政系统分管领导培训,共同推进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支持系统与民政部的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成功对接,避免了基层部门重建管理系统、重新组织注册等情况,实现了地方与国家机关信息资源共享。省委组织部与省文明办共同总结党员志愿服务经验、推荐全国最美党员志愿者赵晓春,提高了黑龙江省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力。探索共识、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实现共赢是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

  同时,黑龙江省注重提高志愿者和基层组织对制度要求的知晓率。近年来,各地广泛开展了志愿服务知晓行动、星火行动和赶超行动。佳木斯市文明办副主任刘世春,自己编写制作志愿服务培训课件,逐个城区、街道进行指导培训,让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和骨干都明白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地位,促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进入全省前三名。

  此外,切实指导帮助志愿者和基层组织践行制度要求。哈尔滨市道里区有20.2284万注册志愿者,活跃志愿者达到20.1937万人,志愿活动参与率达到99.83%。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道里区李俊熠老人今年76周岁,是当年雷锋的战友,几十年默默无闻为社区居民服务。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老人不会用电脑,服务时间记录成为难题。红专西社区主动帮助老人记录服务时间,从2013年11月到现在,为老人记录了274项活动1734小时,成为名符其实的五星级志愿者。道里区坚持从身边小事做起,把身边的小事做好,使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取得了全省志愿服务年度测评区县组第一名的好成绩。七台河市文明办副主任王建新始终以普通党员和公民的身份,默默参加当地“草根”组织“快乐义工志愿服务队”活动,出主意、带着干,赢得大家的信任和尊重,人们不把他当领导,而是叫他“老王、王叔、王老师”,这个服务队当选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