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08.12.2015  22:35

时  间: 2014年12月26日10时

发 言 人: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大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喜林

主要内容: 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制订的《黑龙 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实行,今天我 们很荣幸地邀请到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大春先生,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 处长王喜林先生向大家介绍新版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沙育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制订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实行,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大春先生,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喜林先生向大家介绍新版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有请郭大春先生做主旨发布。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大春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0月23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进步的一部重要法规。
 
郭大春     
  一、《条例》制定背景
              即将废止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于1994年,距今已有二十年,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协同努力,历时3年多,终于完成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重新制定工作。
  新《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2007年修订的《国家科技进步法》,广泛调研征集了省内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地)县市政府等各方各界意见,借鉴各省市的先进立法经验,总结我省近年来推进科技进步的政策实践,针对我省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而重新制定。借此机会将《条例》主要内容向社会各界作以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掌握和执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郭大春   
  二、《条例》主要特点
              新《条例》  共9章61条,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等促进科技进步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将一批符合科技进步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和我省发展要求的促进科技进步的有效措施纳入了立法。归纳为5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重点扶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条例》重点从四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地方政府要创新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第十六条规定政府可以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转化科学技术成果并参与项目管理,在约定期满时,由企业或者股东按原价回购股权。省、市和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联合实施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二是鼓励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九条规定,省政府应当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给予政策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当给予优先支持。三是为成果转化提供财政补贴。第十七条规定,企业购买科技成果或者承接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取得经济效益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财政支持政策。(具体依据《决定》27条,对购买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我省企业,给予其技术交易额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承接高校、科研机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省内成功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经认定给予项目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或贴息。)四是约定科技成果转化期限。第十八条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立项部门应当与项目承担者就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约定实施转化期限。约定的实施转化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实施转化的,政府可以无偿实施转化,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或者无偿实施转化。
  第二,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着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
              为促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单独设立了第三章科技园区与创新服务。一是放手办好科技园区和孵化器。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理机构属于所在市政府派出机构的,可以授予其行使市级政府必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职能。高新区应当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咨询、人才服务、资产评估、审计等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可以安排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等。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服务功能完善、孵化效率高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奖励或者补贴等支持。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优惠政策。二是促进科技资源服务的公共化和市场化。第二十五条规定省政府应当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统筹规划、集成资源、面向市场、共建共享为原则,以信息化网络为手段,向社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新创业服务。第二十四规定,省和市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科学技术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建立科学技术资源的信息交流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科研基地、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科技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科普资源、科技人才、技术服务资源、国际科技合作资源等相关信息,依法保密的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利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查重机制和共享使用制度,可以对达到共享使用要求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三是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和发展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四是扶持科技投融资机构发展。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投资业务。创业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支持金融机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为其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金融、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健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联动机制,为其境内外上市、挂牌和债券融资提供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第三,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促进科技进步首先要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一是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三十二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当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意见书。企业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速折旧。另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二是鼓励企业产学研结合建立研发机构。三十三条规定经省科技部门认定,设立科研机构的企业可以独立承担省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三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业绩考核。三十五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制度,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第四,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激发各类科研机构的活力。科研机构是科技成果的重要来源,也是创新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为充分激活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一是完善科研机构宏观管理和绩效考核。三十七条规定省政府要统筹规划全省科研机构布局,整合利用财政性资金重复设立的科研机构。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科研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科学技术成果产出及转化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在经费、科研条件等方面择优予以支持。二是建立现代院所制度,使之成为创新服务主体。三十九条规定省和市级政府要推动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发机构建立现代院所制度,保障其研究开发、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及管理、人员激励分配等自主权利。按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特点和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分类改革。三是构建市场化开放的科研机构体系。四十条规定鼓励境外、省外相关主体在本省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分支机构或者技术转移机构。上述机构享受本省科研机构同等待遇。同时鼓励省内科研机构在省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科研机构。四十一条规定社会力量创办的科研机构平等参与政府各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计划项目的竞争与实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五,突出我省特色,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工作和对周边国际科技合作。
  我省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和沿边开放战略中对俄罗斯的重要省份,《条例》加强了农业科技和对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内容。一是农业方面,第十二条规定省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快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科学技术投入力度,重点资助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农业现代化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省和有条件的市、县级政府要安排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农业科研及成果转化。十三条就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十四条就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二十一条就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分别做了鼓励和扶持的具体规定。二是国际合作方面,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需要安排项目,支持与周边国家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省政府要大力支持对周边国家合作开展的科技研究发、国际标准研究、技术引进推广、创新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科学技术人员培训与交流等。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国际科技合作。
 
郭大春     
  另外在明确政府推进科技进步的责任、完善全社会科技投入体系、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等方面也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希望新《条例》的施行将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法推进我省科技进步,让科技能更好地服务经济、惠及民生。
 
沙育超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