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任免191名法官

17.12.2016  06:06

    2016年12月16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喜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包雪晶、蔡力力、曹  茗、常  鹤、陈  冰、丁  锐、范杰臣、冯  涛、付  峰、付向成、高  雁、顾栩菲、郭伟宏、郭卫军、郭延泽、韩丽伟、胡乃峰、皇甫延玉、纪  萱、李丹华、李  刚、李海燕、李  娟、李丽丹、李林军、李  懋、李  锐、李瑞新、李  鑫、李  雪、李雪松、李艳梅、刘岱云、刘东兴、刘  平、刘显军、刘彦君、刘艳东、刘  洋、刘雨茎、刘志加、刘子良、娄威巍、吕庆华、吕一由、马鸿达、邵志东、时晓明、孙德敏、孙观宇、孙淑波、孙淑范、田加林、王宝奎、王滨红、王成慧、王金海、王景波、王  愫、王  玺、王晓兵、王晓刚、王新宇、王雪杉、文  明、吴滨生、吴继平、徐明珠、徐世敏、姚孟莹、于苗淼、张静峰、张俊伟、张伟珍、张云强、赵洪波、赵良宇、郑雪松、钟海峰、周  波、祝柏多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吉凤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孙宏昌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

    刘  爽、张文志为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

    杨永宏、牟进全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员;

    宁德军、张  爽、姜校锋为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员;

    陈  实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张  岩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惠灵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似玉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井玉亭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

    张  嵩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

    于  威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安玉祥、李  茹、王  欣、徐  卫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红君、胡艳君、王维民、刘  辉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丛敬滋、刘晓春、仉海林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春生、金文杰为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毕永刚为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海霞为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喜武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克强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兴海、沙世东、初  众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德华、聂  东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智荣为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立志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芮凝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王志强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曹  群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中明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双近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  国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  奇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炜、张家夫、周  立、洛大雨、杨瑞明、李晓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素祯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越峰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双平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伟平、王永军、王  峰、邵奎逵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崇民的图强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  冬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  华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加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  平的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  文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  钢的建三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邵明英的建三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闫家山、伞学库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海燕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勤得利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云山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前锋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振武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福江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宁安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利军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一一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  坤的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赖东花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克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俊有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晓天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  群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志强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石似玉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铁林、王慧荣、王淑杰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曲行洲的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邵文森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李建新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程的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纪迎春的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景坤的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延昌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景凤英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辛忠海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关志涛的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桂玲、许连德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毕忠锋、唐  艳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彦军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景春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惠灵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玉贵、吴  敏、吴波文、刘清勇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国境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凤君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雄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