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任免191名法官
2016年12月16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喜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包雪晶、蔡力力、曹 茗、常 鹤、陈 冰、丁 锐、范杰臣、冯 涛、付 峰、付向成、高 雁、顾栩菲、郭伟宏、郭卫军、郭延泽、韩丽伟、胡乃峰、皇甫延玉、纪 萱、李丹华、李 刚、李海燕、李 娟、李丽丹、李林军、李 懋、李 锐、李瑞新、李 鑫、李 雪、李雪松、李艳梅、刘岱云、刘东兴、刘 平、刘显军、刘彦君、刘艳东、刘 洋、刘雨茎、刘志加、刘子良、娄威巍、吕庆华、吕一由、马鸿达、邵志东、时晓明、孙德敏、孙观宇、孙淑波、孙淑范、田加林、王宝奎、王滨红、王成慧、王金海、王景波、王 愫、王 玺、王晓兵、王晓刚、王新宇、王雪杉、文 明、吴滨生、吴继平、徐明珠、徐世敏、姚孟莹、于苗淼、张静峰、张俊伟、张伟珍、张云强、赵洪波、赵良宇、郑雪松、钟海峰、周 波、祝柏多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吉凤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孙宏昌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
刘 爽、张文志为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
杨永宏、牟进全为北安农垦法院审判员;
宁德军、张 爽、姜校锋为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员;
陈 实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张 岩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惠灵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似玉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井玉亭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
张 嵩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长;
于 威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安玉祥、李 茹、王 欣、徐 卫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红君、胡艳君、王维民、刘 辉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丛敬滋、刘晓春、仉海林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春生、金文杰为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毕永刚为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海霞为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喜武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克强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兴海、沙世东、初 众为鹤立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德华、聂 东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孙智荣为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立志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芮凝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王志强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曹 群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中明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双近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 国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 奇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炜、张家夫、周 立、洛大雨、杨瑞明、李晓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素祯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越峰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双平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伟平、王永军、王 峰、邵奎逵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崇民的图强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 冬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 华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加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 平的红兴隆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 文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 钢的建三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邵明英的建三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闫家山、伞学库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海燕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勤得利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云山的建三江农垦法院前锋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振武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福江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宁安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利军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一一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 坤的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赖东花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克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俊有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晓天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 群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志强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石似玉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铁林、王慧荣、王淑杰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曲行洲的方正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邵文森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李建新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程的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纪迎春的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景坤的鹤立林区基层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延昌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景凤英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辛忠海的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关志涛的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桂玲、许连德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毕忠锋、唐 艳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彦军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景春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惠灵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玉贵、吴 敏、吴波文、刘清勇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国境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凤君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晓雄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