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25.02.2016  08:33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31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现予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