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25.02.2016 08:3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31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现予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 所双雨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25.02.2016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