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统计局“四零”服务公开承诺书
按照《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省统计局以满足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深化统计服务职能,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准则,真实完整反映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改革成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水平,着力在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咨询服务信息化等方面实现新提升。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计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供全省统计数据咨询服务。
二、主要服务对象
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
三、服务内容
(一)承担《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撰工作,收集和整理年度快报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二)承担《黑龙江省统计年鉴》编辑工作,收集和整理年度统计数据,并公开出版发行。
(三)在遵循统计数据保密范围规定的基础上,按照统计数据公开原则,向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
四、服务承诺
(一)服务承诺零推诿
对于社会公众提出的统计数据相关问题给予解答、回复,不以任何借口推诿;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给予其它咨询途径的指引,实现咨询服务零推诿。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接受来电、来访及网站等咨询方式,服务形式多样,且方便快捷,适合社会公众不同群体,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配备精通统计业务知识、全面了解掌握统计数据的相关人员负责统计数据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准确无误地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以及解答相关问题。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在提供咨询服务时做到文明有礼、话语亲切、通俗易懂,能够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不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服务对象;遇到服务对象容易误解的问题,耐心沟通,消除误解,做到服务结果零投诉。
咨询电话:0451-82625446。
监督电话:0451-82621582。
黑龙江省统计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