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18.09.2015  08:30

  ■县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免考外语计算机

  ■取消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规定

  ■落实向乡村教师等倾斜政策

  黑龙江日报(记者姜斌)16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职称评审工作9月启动,为完善职称评审政策,今年我省教育、卫生、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省里不再设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对于基层人员降低免考门槛,从今年开始,在县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省、市直属单位人员)晋升职称时不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

  从今年开始,取消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规定,只要现为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即可申报上一级职称。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负担,营造宽松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今年开始,在县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省、市直属单位人员)晋升职称时不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职称评定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将落实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乡村教师评聘职称对发表论文不再作具体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同时落实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切实将创业大学生的职称评定纳入服务范围。还要落实对煤炭城市职称评定倾斜政策,适当放宽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上述城市工作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今年,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单独设定合格标准,论文和著作可在原有评审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篇和1万字要求,对获得职称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兑现职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