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明显

04.11.2016  23:32

      自2011年以来,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省、市、县三级财政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累计撤并财政专户2915个,占原有专户总数的71%,保留的1148个财政专户全部实现归口管理。工作中,为实现清理整顿工作目标,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推进和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指导。 积极宣传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凝聚思想共识,争取经办银行理解;加强政策指导,细化和明确政策界限,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 二是加强专户规范管理。 印发《黑龙江省省本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目标,明确国库管理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建立和健全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内部工作机制,夯实和健全内部管理基础制度,确保财政专户管理规范和资金管理安全。 三是加强跟踪检查督导。 针对市县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出现的问题,省级财政部门连续三年组织力量对市县开展实地督导,发现问题、督促纠正。目前,黑龙江省级财政部门正准备修订完善相关办法,尽快出台《黑龙江省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研究制定将全省财政专户纳入系统管理具体方案,进一步强化财政专户年检工作,巩固和扩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