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95.7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通过国家验收

09.09.2020  19:08

近日,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验收组对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评分为95.7分,总体评价为“优秀”,通过改革验收。

8月24日至9月2日,国家验收工作组首先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改革任务落实档案证明材料。随后,分成3个验收小组分赴龙江森工、大兴安岭、伊春林区,对抽签和选点确定的东京城、八面通、林口、东方红、双鸭山、新林、塔河、图强、铁力、友好、乌马河、五营共12个林业局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各验收小组分别听取了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3个森工集团、12个林业局和相关地方政府关于改革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了改革任务落实相关认定材料,共发放改革满意度职工调查问卷132份,召开座谈会33次,随机走访林区职工家庭10余户,深入了解查证有关情况。

国家验收工作组认为,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政策措施针对性强、组织落实坚强有力,中央6号文件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评分为95.7分,总体评价为“优秀”,通过改革验收。

据悉,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自2015年启动以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紧紧围绕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构建了省委省政府主导、改革专班牵头协调、各系统跟踪推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森工企业狠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相继出台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等30个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主件和配套文件,高位推动重点国有林区改革。2020年4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挂牌成立,标志着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实现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改革目标。(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