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中整治“网络医托”“号贩子”

12.07.2016  10:07

  每月集中警力组织一次对各重点医院及周边的统一整治行动,对“号贩子”实行不间断地打击;建立“号贩子”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利用信息系统统一严格管理挂号加号;对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倒号现象“零容忍”。近日,黑龙江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出台《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联合行动,斩断“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利益链条。

  方案要求,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重点医院并列入整治名单,公安机关要对所有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其违法犯罪活动。各医院则要全面排查可能被“号贩子”利用的管理漏洞,强化医院安保人员配备,维护排队挂号正常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及驻院民警加强对群众排队挂号高峰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盘查,依法查处“号贩子”扰序等行为。

  方案明确,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医疗广告,其内容必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加大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医疗保健、医疗机构网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相关医疗机构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方案强调,要建立群众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存在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性质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挖细查,实施重点打击。同时各重点医院要全面梳理挂号就诊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落实复诊预约、诊间预约和转诊服务等措施,结合医院实际逐步推行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强化身份校验,落实实名制挂号、实名就诊制度。建立预约挂号预付费、退号随机投放等制度,防止号贩子“一手退号、一手抢号”的情况发生。

  方案要求,对医院存在制度不落实甚至内部倒号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省卫计委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采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加强惩戒。(董宇翔记者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