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7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
各位代表:我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省政协委员已书面审议。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五年来,全省法院受案216.0万件,比上五年上升47.3%,结案u212.7万件,上升44.2%;省法院受案27934件,上升9.2%,结案27757件,上升7.1%。其中,2017年全省法院受案63.0万件,比上年上升16.5%,结案59.0万件,上升22.0%;省法院受案9449件,上升24.0%,结案8992件,上升26.7%。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3万件,比上五年上升18.8%,判处罪犯16.2万人,上升10.1%。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案件3.4万件3.5万人。依法审理中国首例重大飞行事故案。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316件492人。依法审理双鸭山宏瑞煤矿重大瓦斯爆炸案、哈尔滨道外太古街火灾案。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9万件7.7万人,其中判处危险驾驶罪2.2万人。依法严惩强奸、拐卖、猥亵妇女儿童等犯罪3073件3260人,加强对妇女儿童刑事司法保护。依法审理高玉伦暴动越狱案等重大恶性案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246件7864人,其中苏宏章、王阳、谷春立、陈铁新等原省部级干部4人,高学文、于铁义等原厅局级干部26人,赵欣等原县处级干部233人,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严惩涉毒犯罪。审结涉毒案件6785件9406人,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依法审理伍贤友等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97件,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依法审理“圣瑞公司”“南山集团”等重大集资诈骗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一、二审依法宣告105人无罪;坚持有错必纠,再审改判21人无罪。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监督,审结相关案件7.8万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 出台和实施服务产业项目、服务非公经济、共建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等指导意见。审结各类一审商事案件62.1万件,比上五年上升65.1%,结案标的额1689.1亿元,上升153.2%。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32件,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审结公司、股权、证券、票据、保险等案件35.8万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审结房地产案件3.1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理、执行涉龙煤集团、庆丰集团系列案件159件,结案标的额26.3亿元。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审结涉农案件2.1万件,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保护力度,服务“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27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924件,保障“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助力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635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绿色发展。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审结盗伐滥伐林木、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558件。设立松北、爱辉、五大连池、北极、东京城等5个旅游人民法庭,助推旅游强省建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秉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公布10起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设立涉军案件合议庭143个,受理涉军案件348件,审结285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执行涉军停偿案件195件,护航国防和军队改革。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3万件,比上五年上升25.9%,标的额671.7亿元,上升317.1%。坚持对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审结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11.4万件,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8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8.9万件,调解、撤诉结案23.7万件。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提升家事纠纷化解水平。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万件,比上五年上升84.7%,审查和执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748件,支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7年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11.6%提高到96.9%。省法院连续9年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援助。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72件,决定赔偿132件2465.5万元。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救助1959人次。实现全省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依法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451.5万元。着力解决申诉信访问题。强化对生效裁判的审判监督,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086件。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三级法院院长接访25291人次。开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等活动,办理重点信访案件2734件。协调各级政府加大信访救助力度,解决信访救助资金1.02亿元。加强源头治理,涉诉进京访人数逐年下降,案访比从2012年的218:1提高到1501:1。
四、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9万件,比上五年上升101.6%,执结48.6万件,上升90.8%,执结到位标的额1043.8亿元,上升106.0%。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执行联动单位扩展到50家。强化联合信用惩戒。省法院与31家中省直单位联合出台57项惩戒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3万人次,限制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34.2万人次,限制市场准入和入职资格4588人次,限制出境974人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4.3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大力推进网络查控和司法拍卖。建立“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存款2003.7万次、工商信息32.7万次、不动产信息54.5万次,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证券、土地等财产“一网打尽”,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192个法院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累计网拍10336次,成交金额13.9亿元,溢价率达36.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062.4万元,防止司法拍卖暗箱操作。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打击拒执犯罪指导意见,司法拘留13776人,追究刑事责任201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9147件,标的额24.2亿元;涉特殊主体案件2155件,标的额14.4亿元;涉民生案件6789件,标的额2.8亿元;涉刑事财产执行案件10275件,标的额7019.4万元。开展“利剑行动”“零点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3万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8.3亿元。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建立“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强化对执行权监管。为执行系统配置员额法官646名、执行员和法警1271名,实现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相分离。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陪审、行政审判、解决执行难等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抓好工作整改。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党组每年专题研究,纳入督办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台账、分级落实、限时反馈,58件代表意见建议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代表所提建立开放日制度、加强人民陪审、解决立案难、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公共等候区、加强对法官办案质量监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金融支持力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意见建议全部采纳。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络,组织开展“集中联络月”“双访双征”等活动,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列席会议、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编印《联络专刊》30期,通报法院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认真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向省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充分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3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改判刑事抗诉案件127件、民事和行政抗诉案件290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办理《中国法院网》“大法官留言”栏目群众留言619件,办理《黑龙江法院网》“院长信箱”群众来信1189件,回复率均为100%。举办新闻发布会1724次,发布重大典型案例2098件。2017年三级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1101次,其中省法院举办24次,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监督法院。
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五年来,省法院把司法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在全省法院落地生根。
一、四项基础性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省法院牵头的4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43项,其余5项正在积极推进中。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从7658名法官中遴选产生5035名员额法官。坚持“入额必办案”,2017年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办结案件36.5万件,占结案总数的62.1%。石时态主审的2件重大刑事案件,分别在央视《今日说法》和省电视台《庭审内外》播出,实时收看人数4127.9万。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案件终身责任制”要求,制定实施20项配套制度,建立权力、责任2个清单,修订16个庭审规则,裁判文书由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签发率达100%。坚持放权不放松监督,探索构建“四制两严十到位”监督机制,评查案件6081件、裁判文书13.8万份,评议庭审11775次,对法官审判业绩分四档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奖金、退出员额、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司法职业保障不断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员额法官基本工资全部兑现。落实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建立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对不当干预办案的2名基层法院院长、7名干警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财物省级统管有序实施。农垦、林区、铁路3个中级法院、35个基层法院、92个派出法庭完成向省法院整体移交。全省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市县两级法院院长和184个法院财物实现省级统管。
二、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和排除非法证据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哈尔滨中级法院和道外区、尚志市法院作为“三项规程”改革试点,组织示范庭审77次,召开庭前会议84次,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131人次,促进庭审实质化。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与省编制部门联合印发改革方案,在牡丹江、绥化中级法院和18个基层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13127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2万件。鸡西中级法院、让胡路区等4个基层法院作为全国试点单位,探索“事实审”“大合议制”“自主管理”等新模式,央视和《人民法院报》作了专题报道。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确定23家示范法院、1870个特邀调解组织,聘请2305名特邀调解员,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3万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整合社会资源,强化诉调对接,引导群众自主选择方便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司法为民便民机制不断健全。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立案率95%以上,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构建诉讼服务新格局。将立案信访大厅全部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来电16.1万次,引导群众诉讼,解答群众咨询。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服务点和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网络建设,方便偏远地区群众诉讼。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定繁简分流操作规程,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从57.0%提高到63.3%。落实信访联调联解机制。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682人,参与接谈听证信访案件3610件,化解息访1217件。
四、司法公开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司法公开理念。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实行立案、庭审、听证、文书、执行、审务等诉讼活动全领域、全过程、全节点向社会公开,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建设司法公开平台。在互联网开辟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录播四大公开平台,公开裁判文书98.5万份、审判流程信息135.9万条、执行信息17.7万条、直播录播庭审2.4万件。省法院被中国庭审公开网评为“优秀直播法院”。创新司法公开形式。192个法院全部建成政务门户网站,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APP移动客户端,组建“一网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群。截至2017年底,《黑龙江法院网》点击量4.2亿人次,省法院官方微博粉丝206.2万人、微信关注用户14.1万人。五、智慧法院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铺设和租用光缆25000公里,开通上接最高法院、下连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成科技法庭996个、远程提讯室270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92个、执行指挥中心192个。服务群众诉讼。建成“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推进网上立案、缴费、查询、质证、庭审、调解、送达、投诉,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省三级法院1358万册库存档案全部完成数字扫描,为当事人和律师等提供阅卷2.7万次。服务法官办案。建成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为法官提供网络执行查控、网络司法拍卖、案件流程提示、电子卷宗智能应用、文书辅助生成、法律法规及类案推送、庭审语音智能识别、量刑规范化辅助等智能服务。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同步录音录像庭审8.5万件,远程提讯开庭2911次,远程接访582次,远程电子签章1819份。服务审判管理。建成司法大数据、案件流程和人事管理等62个信息系统,汇集案件分布、审判态势等各类信息800余万条。借助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案件节点信息实时采集、同步跟踪、预警通报、网上案件评查,做到对案件全流程适时监管。
加强队伍建设情况五年来,省法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法院队伍。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省法院党组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党建工作意见,每年听取各中级法院党建工作报告。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窗口单位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参加结对帮扶、“法律六进”等活动,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 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全员岗位培训练兵活动,三级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791期,培训10.6万人次,组织2734名干警参加最高法院培训。开展全员读书活动,举办“龙法讲坛”“法官论坛”,创建“书香法院”,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建立审判人才库,评选全省审判专家25人。组织编写出版审判参考丛书,加强类案审判指导。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有81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开展司法警察“星级警队”创建,在全国法院比武竞赛中获得第4名。
三、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常态化、全覆盖。围绕司法办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省法院开展审务督察742院次、司法巡查21院次,函询120人次,提醒谈话1564人次,诫勉谈话263人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80起。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五年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11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其中,省法院直接核查问题线索95件,已给予或建议给予纪律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省法院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班子成员带头“刷脸”,全院干警出勤逐人逐日核查,每月全省通报。扎实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省法院立案大厅被省作风整顿办评为创建示范单位。
四、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司法公正的治本之策。新建审判法庭67个、人民法庭15个,开展人民法庭专项调研,结合人口分布、受案数量等将448个人民法庭整合为408个。为基层配发巡回审判车57台、业务用车252台、法台法椅436套、人民法庭装备152套。通过公务员招录为基层补充干警2712名。鼓励支持学习备考,787名在职干警通过司法考试。综合运用绩效分析通报、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业务研讨等方式,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全省法院有82个集体、111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241个集体、193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其中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5名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鹤岗市工农区法院法官孙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巴彦县法院法官刘春荣被最高法院和央视联合评为“我最喜爱的好法官”。2017年,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侯铁男和依安县法院法官刘亚庆因公殉职,用生命诠释了对党的忠诚、对法治的坚守,分别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必须始终坚持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必须始终坚持主动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过去五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有的法官对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不会办、办不好,有的干警行为不规范、纪律不严明、作风不端正,违纪违法甚至以案谋私、贪赃枉法。二是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机械执法、就案办案,问题案、瑕疵案还不少,不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问题依然存在,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有些当事人对案件的公正和效率还不满意。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有些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司法责任制实施后司法权行使廉洁风险加大,与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体系还不完善;农林法院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开展不平衡。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法官断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亟待解决。五是案件连年大幅增长,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一项一项具体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2018年,全省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切实肩负起服务保障新龙江建设的历史使命。 准确把握新龙江建设的司法需求,围绕打好“六个攻坚战”、建设“五个新龙江”,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推动司法审判进一步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在产权保护上有新作为,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增强企业和群众财产安全感,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新作为,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和睦;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依法保护“两座金山银山”;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新作为,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服务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审理扶贫领域各类案件,依法严惩贪污、侵占扶贫款物等犯罪,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责任追究,下大力气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落实司法救助援助政策,强化首问负责、释法解疑、诉讼引导、司法公开等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
四、坚持把司法改革推进到底,着力构建服务保障新龙江建设的司法新机制。 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完成的改革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巩固改革成果;正在进行的改革项目,压茬推进落实。统筹推进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健全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农林法院机构改革、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加快建设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智能化办案系统功能,切实完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五、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力打造适应新龙江建设需要的过硬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法院党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确保司法权永远掌握在对党忠诚的人手中。建立法官统一职业培训制度,开展政治轮训,加强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加大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力度,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预防和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重要批示,坚决贯彻省委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整顿机关作风,坚持在压实责任、整改问题、整章建制上下功夫,推动司法作风不断转变、持续向好,提振干警精气神,树立法院新风貌。
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新使命。
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勇于担当,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