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职扩招招生办法出台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单列招生计划
■非应届毕业在校生等4类人群不得报名
■网上报名分为5月27日至5月31日、6月11日至7月5日两个阶段
《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近日正式出台。按照实施办法,我省今年高职院校扩招将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三部分群体单列招生计划。
“针对不同人群单列招生计划,今年高职院校的入学测试形式和内容也不同。”省招委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高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具体测试形式和办法由高校确定,并通过招生章程对外公布。
省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已经参加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者的考生等4类人群不得报名。
据了解,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5月27日至5月31日,第二阶段从6月11日至7月5日,均包含节假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时至20时。
省教育厅工作人员特别提醒,10月,我省还将为退伍军人再组织一次扩招报名和考试录取,程序和要求与第一次基本相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记者衣春翔 赵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