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蓝皮书》发布
黑龙江新闻网讯2016年1月19日,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6)》《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哈尔滨市召开。
黑龙江蓝皮书·社会
2016年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继续以千份随机抽样民意问卷调查和专题研究为依据,从社会学的视角客观地描述了2015年黑龙江省居民生活、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人口与环境、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的现状和问题,对2015年黑龙江省社会形势、政府工作绩效以及社会心态状况和政府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主观评价。
报告指出:2015年,黑龙江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改革攻坚,社会领域发展呈现出从注重速度增长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的态势。体现社会发展质量的收入消费结构、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社会保障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民生舆情评价等,都出现总体面持续向好的态势,整体社会形势呈现七大亮点:收入分配持续调节,城乡居民收支差距逐步缩小;“六大领域”发力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成效显著;社会保障实现模式创新,多层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公共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向民生倾斜的力度加大;科技助推发展取得实质突破,大众创新创业获得新平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公众对政府工作评价走高,社会舆情态势持续向好。
2015年社会发展凸显的主要问题和矛盾表现在:一是简政放权改革机制不完善,优化发展环境尚有差距;二是人口发展结构性矛盾凸显,“三大因素”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城镇化发展动力减弱,可持续发展遭遇“五大困境”;四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放缓,与全国收入差距呈拉大趋势;五是舆情焦聚“三大民生问题”,医患纠纷首次引发公众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本报告结合黑龙江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推进“五化”加速简政放权改革,督评结合建立第三方评估长效机制;增强造血功能实现资源城市转型,以创业带就业减缓人才外流;依靠创新驱动促进垦区产业升级,以非农化、市民化提升城镇化质量;精准扶贫攻坚补齐收入差距短板,整合社保资源优化运行环境。
公众对政府工作评价走高,黑龙江省社会舆情态势持续向好
2016年1月19日,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6)》《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哈尔滨市召开。
2015年8~9月,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每年一度的千份民意问卷随机抽样调查,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了哈尔滨、齐齐哈尔、黑河、七台河4个市辖区的7个区县28个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调查样本框。问卷主要反映民众对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的主观评价及对2016年变化趋势的判断和期待。
《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指出,在今年的黑龙江省千份民意问卷调查中,社会舆情态势整体向好。一是公众对省政府工作满意度持续走高。公众对省政府在经济社会领域各项工作的满意度均在3分以上(1~5分为赋值区间,分值越高满意度越高),其中对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推进“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深化对俄的交流合作的满意度位列前三。省政府的这些举措得到了公众认可,公众表示信任“省政府”的高达76.3%。二是公众幸福感稳步提升。5.5%的公众认为“很幸福”,57.7%的公众认为“比较幸福”,即超过六成公众幸福感较强。三是公众最满意的三大民生领域。“居住条件改善”(28.82%)、“收入水平有所提高”(13.8%)、“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便捷”(13.5%),被公众列为改善最多的三大民生方面。四是公众的民生信心指数较高。有47.6%的公众认为2016年生活水平会上升,还有22.9%的公众认为自己会保持现在的生活水平。
舆情焦聚三大民生问题,医患纠纷首次引发公众关注
2016年1月19日,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经济发展报告(2016)》《黑龙江蓝皮书: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哈尔滨市召开。
2015年8~9月,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每年一度的千份民意问卷随机抽样调查,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了哈尔滨、齐齐哈尔、黑河、七台河4个市辖区的7个区县28个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调查样本框。问卷主要反映民众对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的主观评价及对2016年变化趋势的判断和期待。
《黑龙江社会发展报告(2016)》指出,千份民意问卷调查显示,2015年社会热点聚焦“医疗、就业、收入差距”。在回答“当前存在的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看病贵、看病难”(18.18%)、“就业难、失业率高”(11.93%)、“收入差距扩大”(9.65%)。“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此次虽然排在第一位,但比例却比2014年下降了3.96个百分点;“就业难、失业率高”排在第二位,比例也比2014年下降了1.3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房屋拆迁、野蛮执法、强制征用耕地仍被认为是群体性事件的三大诱因。值得警惕的是,医患纠纷首次上升到第四位,表明今年多起医疗纠纷事件特别是恶性报复、杀人案件引起了公众关注,如何建立和完善医患冲突应急机制和相应的赔偿认定制度,依法彻底解决“医闹”问题,加强对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等成为关注焦点。
专家把脉“郊区城镇化”——以产业为依托,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全覆盖”和“均等化”为着力点,以社区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郊区城镇化的质量。
黑龙江省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早在1991至2002年就在50%以上,截至2014年底,黑龙江城镇化率为57.53%,比2013年提高0.63个百分点;比全国城镇化率54.77%高2.76个百分点;但与全国每年增长约1个百分点相比,增长速度略低于全国。根据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3年全省大中小城市达31个,在郊区城镇化中,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的作用更加明显。
郊区城镇化是城镇化进程中变化快、梯度大的区域。目前,黑龙江省城乡结合部与主城区相比产业发展比较滞后,虽然有个别国有大工厂坐落在城乡结合部,也有个别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去厂里做零工,但大厂的生产与城乡结合部的产业没有关联;城乡结合部的一些中小企业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农机具维修,还有一些中小型的商贸餐饮服务业;农业生产比较分散,集约性和规模经营不够。新型城镇化重在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提高城乡结合部产业的质量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报告认为,要加速推进黑龙江省郊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要以产业为依托,通过抓住城镇化拓展、提速的机遇,壮大郊区产业,推进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鼓励被征地农民的自主创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以此推进郊区新型城镇化;二是要以基础设施为重点,通过抓好郊区的建设规划、住宅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郊区城镇化建设的质量;三是要以“全覆盖”为着力点,通过将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工作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范围,力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郊区新型城镇化;四是加强社区建设,通过结合城乡特点强化社区功能,强化基层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加强郊区社区的整合力,推进郊区新型城镇化。
黑龙江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损现象普遍,政策执行者对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认识程度有待提高
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强调保障妇女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益,但现实中多数妇女结婚后在婆家村未取得承包地的,娘家村土地虽未收回,却难以对其娘家分得的土地进行实际耕种或享有土地收益;一些地方承包地频繁调整,妇女出嫁后,娘家村收回土地,婆家村无地可分;部分妇女在婆家村分得土地却因离婚丧偶难以实际取得名下土地及其收益。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黑龙江省农业户口妇女没有名下土地的比例为11.6%,比男性高4.9个百分点,比全国低9.4个百分点。在没有自己名下土地的农村妇女中,从未分到过的占61.4%,比男性低1.4个百分点。在拥有自己名下土地的人群中还有2.2%的妇女不能获得相关收益,是男性的1.7倍。其中,因结婚、再婚而失去土地的占24.3%,是男性的10.6倍。在农村离婚女性中,没有自己名下土地的比例为28.6%,比男性高15.3个百分点。本次问卷调查显示,33.8%的受访者在以往的工作经历中接触过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事情,说明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收益受损现象较为普遍。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多数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保障妇女权益积极拥护和支持,但有接近六成(59.4%)的人对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妇女土地承包权的相关规定只了解一点或完全不了解;调查还显示,有14.3%的县级领导不支持确权登记时把妇女的名字写入证书,原因是“写不写名字不起什么作用,不登记妇女名字并不妨碍妇女在家庭中拥有土地”。在分析具体存在的问题时,有21.2%的受访者认为登记妇女名字会遇到困难或障碍,依次是:不好操作(43.7%)、执行中各级各部门不重视(23.8%)、村民不支持(20.3%)和证书本身的设计问题(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