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名单

24.06.2015  14:04

  任命:

  张静姝、刘晗宇、张安铁、周 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滕大伟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高慧宇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舒 巍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权伍珉、张大成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高 峰、王鑫光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康 莉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孙广澍、周 明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董延生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 斌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王居义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翟秀林、曹仲平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广成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张淑君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周开龙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 季、王文礼、李怀义、孙 良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舒 巍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大成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清勇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玉贵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权伍珉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康 莉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周 明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董延生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加格达奇法庭庭长职务;

  王居义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克非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曹仲平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淑君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