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执结一起执行监督案件效果双赢
12月29日上午10时30分,黑龙江省庆丰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黑龙江省天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屹公司)代表一起来到黑龙江高院送上锦旗,对法院执行两公司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表示感谢。
“资金回款对集团的运转影响非常大。”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王本庭介绍说,2016年12月30日,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膳丰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膳丰公司)与天屹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天屹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完善并交付嘉膳丰公司191套房产。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日期届满后,嘉膳丰公司发现涉案标的房产存在楼梯等工程瑕疵。嘉膳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天屹公司对交付191套房产进行完善,并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天屹公司正在销售的56套房产,以保证完善费用。后因双方当事人对完善费用数额异议大,案件陷入僵局。2018年,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将该案挂牌督办,高院决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办理这起执行监督案件,依法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执行。
黑龙江高院经了解,天屹公司因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资金紧张,暂时不能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完善义务。且法院查封的56套房产中,有部分房产已被天屹公司出售给案外人,买受人强烈要求解决交付问题。而嘉膳丰公司也需及时变现楼房回笼资金,解决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困难。
针对两企业存在的困难,采取有效执行措施为其“解套”,促进一案双赢。黑龙江高院加强协调,分别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并帮助分析双方利益平衡点。因为本案的分歧,双方当事人一度难以坐下共同协调,经高院努力工作,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这促使双方坐到了一起,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天屹公司出售涉案标的191套房产,于2019年6月末前分期给付嘉膳丰公司5800万元,并配合嘉膳丰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嘉膳丰公司解除对天屹公司56套房产的查封。记者从黑龙江高院了解到,12月28日,嘉膳丰公司收到天屹公司首批还款1000万元。
天屹公司代表表示,这起案件能有今天的结果,不但使双方消除了之前的一些误会,为将来的合作再打下良好基础,也消除法院查封给该民营企业市场销售带来的负面影响。法院切实采取良好执行举措,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