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农民工返乡再创业再发展
28.10.2016 17:02
本文来源: 商务局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创业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实施意见》,哈尔滨将鼓励已成功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将鼓励已积累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辐射带动省域农民共同创业。
哈尔滨将鼓励农民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农业示范园区和“互联网+农业”基地创业兴业,围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地方特色产业创业兴业,围绕精准扶贫和林下经济创业兴业。鼓励农民依托农业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发展农(林、牧、渔)家乐、森林人家、森林旅游,探索农旅融合发展的创业新路,实现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青山变金山、产品变商品。
结合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哈尔滨将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新经济形态,推进双城哈尔滨绿色食品电子商务产业园、五常农业物联网服务中心和延寿“村淘”等类型的电商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农民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建设乡村站点,提供代买代卖等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哈尔滨将加强建设农民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创业政策支持体系,通过落实好市场准入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政策、产业扶持政策、金融服务政策和创业园区支持政策等,进一步降低农民创业门槛。
来源:哈尔滨日报
本文来源: 商务局
28.10.201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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