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情况

18.01.2016  15:59


        1月15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3年以来受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布人民法院受理刑罚变更案件的审判流程、公开程度、个中举措和取得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齐齐哈尔市广播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齐齐哈尔新闻网等媒体的记者,以及齐齐哈尔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齐嫩地区检察院、市司法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黑龙江省泰来监狱、黑龙江省讷河监狱、黑龙江省六三监狱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受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齐齐哈尔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主持,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结合发布会现场的多媒体展示,对齐齐哈尔中院近几年受理的刑罚变更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图文并茂的发布;中院审监一庭庭长敖丽静、副庭长王娜分别回答了现场媒体记者的提问。

        齐齐哈尔中院辖区内共有四所监狱,在押服刑人员九千余人,近三年齐齐哈尔中院平均每年审理执行机关报送减刑、假释类案件2600件以上,受理基层法院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件以上。近两年,齐齐哈尔中院刑罚变更案件审理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检查1次、接受省委政法委检查2次,接受省法院检查2次,并连续3年受到省法院的通报表扬。

        齐齐哈尔中院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依法从严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完善监督制约的程序规定,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并不断探索审理刑罚变更案件的新方式,通过建议书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宣判公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方式,多角度、全方面的实现阳光审判,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齐齐哈尔中院已在齐齐哈尔监狱、六三监狱内建设了“狱内法庭”,并积极筹备搭建庭审视频远程传输系统。该系统建成后,人民群众可以在齐齐哈尔中院的公判庭里,通过远程视频旁听正在监狱内公开开庭审理的刑罚变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