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十月起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28.09.2015  17:47

  日前,记者从齐齐哈尔市工商局了解到,齐齐哈尔市“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2015年10月1日起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正式实施。该项制度的实行,将极大地缩短办证时限,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

  今年7月1日起,齐齐哈尔市全面实施了“四证合一、一照四号”登记制度改革,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由“一照四号”改为“一照一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社保四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兼具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和协调性等五方面特点,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9位)、校验码(1位)五部分共18位组成,相当于企业的 “身份证”。

  据了解,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执照的办理时间将由原来的一个多月压缩到3个工作日,群众办理注册手续由原来的“”四个部门变为“”一个窗口,由原本需要提交四份材料变为提交一份材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从今年10月1日起,新注册的企业都将使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设立企业“一照一码”证照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