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内蒙 民生积案获突破

18.01.2016  13:35

        近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一起民生类执行案件取得突破,执行干警远赴内蒙古寻找到被执行人,并成功劝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09年8月17日,王某和秦某雇佣周某某到内蒙古莫旗郭某承包的工程干木匠活,施工时,周某某在正常操作手提锯时受伤。经鉴定,周某某伤残等级为九级,经建华区人民法院一审、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认定雇主王某、秦某和王某某赔付周某某人民币57,259.28元,承包商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之初,建华法院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王某、王某某。强制扣押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车辆,其后,王某、王某某履行了一部分义务并执行了还款计划,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人民币5000.00元直到债务还清为止。其后被执行人开始躲避执行、下落不明,申请人周某某期间多次上访,但是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直到2015年5月,在申请人周某某与建华法院执行局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秦某的下落。执行人员进入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秦某家徒四壁,还有一名即将高考的孩子正在家中学习,随即将被执行人秦某带回至法院询问,得知王某与秦某已经家道中落,现在生活也及其贫困无力承担,执行人员对其之前逃避执行进行了训诫,他能保证以后法院随传随到,并且愿意帮助法院寻找其他两家被执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与询问,终于得知另一被执行人郭某的下落,执行员立即前往内蒙古莫旗,在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下找到郭某,郭某一直以为该案已经执行完毕,听闻周某某的近况后,他表示愿意一次性给付周某某2.5万元,周某某同意对郭建终结执行,执行回部分钱款,周某某的情绪也得到了缓和,并且执行员从郭某处已经基本掌握最后一个被执行人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