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

10.09.2018  14:05
  9月6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依照法律规定列席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度第14次刑事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孙卫强故意杀人等五个刑事案件。会前,王金力检察长认真听取和研究了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汇报,并仔细查阅了案件的卷宗材料。会上,王金力就部分案件的证据、犯罪事实、定性及量刑发表了意见。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同春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的要求,积极完善相关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王金力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具体行动,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特色。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依法监督;要及时发现检察工作中的不足,总结法律监督经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建立健全与法院之间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