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铁路院办案中注重惩教结合

30.06.2014  11:33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哈尔滨铁路局某机务段一车间职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机车柴油涉嫌职务侵占一案,采取庭前下发检察建议、与法院沟通到案发单位公开审理、庭后开展法制教育等措施,力求实现对铁路内部职工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有效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效果转化。

一、打防并举,庭前及时下发检察建议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该院公诉科认真分析案情,查找犯罪根源,深入到发案单位调查核实,全面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将取得的材料汇总整理,透过案件的的表面现象找出案件发生的原因,依法下发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帮助发案单位解决隐患,堵漏建制,以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发案单位健全铁路内控机制,提高制度效力。

二、以案释法,到案发单位出庭公诉

为达到震慑职工犯罪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双赢效果,在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公诉科主动联系了发案单位,并积极与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沟通,建议在发案单位对案件开庭审理,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组织发案单位铁路职工、群众代表旁听,以案释法,既对触犯法律的职工予以惩戒,同时通过案例对广大职工起到深刻的教育作用,从而达到了扩大案件警示教育的效果。

三、及时跟进,庭后积极开展法制讲课

职工法律意识淡薄是诱发职务侵占铁路资源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对此,公诉科延伸了查办案件的教育职能,以“加强铁路资源保护”为目标,结合案发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形式,积极开展法制讲课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信念,树立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的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筑牢自律防线。用身边人、身边事对职工进行法制警示教育,以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