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力量

13.01.2019  01:20

  2018年已渐行渐远,但总有一些美好的记忆挥之不去,总有一些成就令人振奋,一些大事、喜事温润着龙江百姓心田,深深镌刻在每一个人的生命里。

  2018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履新之年,伴随着龙江成长的脚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重要指示精神,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书写着依法履职尽责的新篇章。

  这一年,准确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的着力点,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效果好。

  这一年,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抓好“三大攻坚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跟踪问效,一抓到底。

  这一年,民有所呼、我必所应,凡是涉及广大群众的桩桩件件,都牵动着代表的心。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7部、修改133部、废止13部、暂停实施1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提报法规19部;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2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9名,为促进和保障黑龙江省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省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省委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完善发展的改革部署,积极承接、全力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环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制定良法,是依法治国的逻辑起点,更是时代赋予立法者的神圣使命。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形势新任务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全省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建设法治黑龙江,坚持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用一次次踏实务实,意味隽永的立法实践和一部部饱含时代温度,极具民生情怀的法规,为法治黑龙江建设作出了真实的诠释。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提出的重要要求。在两次审议的基础上,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再次修改完善,即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力求通过立法有效解决黑龙江省营商环境不优问题,积极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记录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撸起袖子加油干,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的坚实足迹。

  立良法,离不开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无缝连接,让立法为深化改革清除障碍、创造条件。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快推进农垦和森工改革部署要求,清除法规性障碍,保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废止《黑龙江省垦区条例》,暂停实施《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集中打包废止和修改与农垦森工改革要求不符的63部地方性法规,使立法与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相一致,促进和保障农垦、森工改革顺利进行。适应黑龙江省深化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机关职责调整的需要,采取打包审议表决方式,修改和废止一批地方性法规,并初次审议了《黑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无不体现着常委会通过立法促进改革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

  问需于民,把百姓冷暖放在心间。进一步筑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法治防线,及时修改完善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对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25件法规进行了集中修改和废止;省节约用水条例、种子法实施条例、电梯安全条例,将百姓所愿融入立法实践,一部部承载着民生期盼、回应百姓关切的法规相继问世。

  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制定《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地方立法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新增立法咨询专家30名、立法联系点20个,建立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立法更加接地气、察民情。

  前移审查关口,在合法性审查上严格把关,加强对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审查和工作指导,推进全省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为法规的出台再上一道“阀门”。

   打好“监督牌”让法律释放持久生命力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需要有力的执行和有效的监督。

  一围之木,持千钧之屋;五寸之键,制开阖之门。解决难点重点需要从方法论上想办法、下功夫,把握关键、剑指要害。省人大常委会为加强新时代全省各级人大监督工作,报省委转发了《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探索完善加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从一年来不懈的努力和温暖的记忆中,我们看到了人大监督交出的这一份厚重的年度答卷。

  看好龙江“账本”。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详细了解掌握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加强对政府债务监督;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检查,增强财政资金执行安全性和支出绩效;审计监督跟踪到底,让人大监督步入提质增效新阶段;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改革举措,提请省委作出《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首次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直面问题,务求实效。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专题调研,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督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典型案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情况专题调研,为全省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

  黑龙江省立足省情确立的“三大攻坚任务”,一桩桩一件件都围绕着习近平总书记为黑龙江省划定的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之路。常委会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省政府要研究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使企业和社会公众反映问题、解决困难的渠道更加顺畅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专项视察,推动破解财政科技支出、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省政府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专题调研,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一针见血指出工作不足,又为改进工作出谋划策,真正形成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的强大合力。

  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情况、全省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快递业发展情况、体育产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了乡村振兴情况调研,建议尽快编制出台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每一次建议的提出,都力求抓住制约龙江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

  从关注平安出行到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一直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进全省公益诉讼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保健品等进行欺诈,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作出《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食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并对民族工作、道路安全、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促进全民阅读等民生热点问题持续关注,让公众感受到人大监督的“刚性”品格和亲民本色。

  积极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制定完善监督工作规程、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程序、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专题询问办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当好百姓“代言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为了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当好百姓的“代言人”,常委会邀请提出议案建议以及熟悉相关领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180多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完善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代表使用的便利性、相关数据搜索的准确性和系统的平顺性。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一件件建议,契合了基层群众的心声和期盼,汇聚了全省人大代表的智慧和担当。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1件议案,有6件纳入到有关法规当中,制定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等5件列入了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9%。修改完善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办法》。

   树立“严细慎实”工作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用思想指导实践,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着重解决“固步自封、惯性思维、路径依赖”等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是党的传家宝,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组织开展了21项专题调研。其中关于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乡村振兴情况、农垦和森工改革进展情况和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省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谋事之初,先定制度;行事之际,恪守规范。常委会把制度建设作为总抓手,制定完善了71项制度,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履行职务及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依法按制度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成为常态。

  面对未来,新时代龙江振兴发展任务光荣而艰巨,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肩负着全省人民的重托,省人大常委会将在新的一年里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黑龙江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担负光荣使命,我们步履坚定,不懈奋斗。(刘伟尹栋吴萌 记者闫紫谦 谭湘竹)